
清 代科舉考試制度,凡生員參加科舉、錄科未取,或未參加科試、錄科者,在鄉試前再行補考一次,名為“録遺”。經過錄遺即可參加鄉試。 清 梁章鉅 《歸田瑣記·督學屢易》:“是時考試章程淩雜,有先鄉試而後科考者,有未鄉試而即歲考者,有未簪挂而先録遺者。”《負曝閑談》第十一回:“歇息了一兩日,進場録遺。”
“録遺”是清代科舉考試中的一項補錄制度,主要針對未通過常規選拔的生員,給予其參加鄉試的資格。以下是具體解釋:
“録遺”指在鄉試前,為兩類生員設置的補考環節:
通過此考試即可獲得鄉試資格()。
清代科舉分多級考試,生員需通過科試或錄科才能參加鄉試(省級考試)。若未通過或未參與,則需通過“録遺”補考,避免遺漏人才()。
“録遺”制度體現了清代科舉的靈活性,通過補考為生員提供更多機會,同時減少人才遺漏。其名稱結合了選拔與補漏的雙重含義。
《録遺》(lù yí)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記錄下來的遺失物品或信息。它由兩個字組成,其中“録”表示記錄或記載,而“遺”表示失去或遺失。
《録遺》的“録”字的部首是“金”字旁,有11個筆畫;而“遺”字的部首是“辵”字旁,有13個筆畫。
《録遺》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最早見于唐代的文獻。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為《錄遺》。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與現代的寫法略有不同。其中,“録”的寫法為“彔”,而“遺”的寫法則為“遺”,但意思和現代相同。
1. 我查閱《録遺》之後,才知道我曾經遺失了一本書。
2. 這個博物館裡展示了許多曆史上珍貴的《録遺》。
- 錯過 (cuò guò):錯過了一列車,感到非常遺憾。
- 遺失 (yí shī):他在公園裡遺失了他的錢包。
- 紀錄 (jì lù):請你紀錄下這個會議的重要内容。
- 記載 (jì zǎi):這本書是關于一位偉大科學家的生平記錄。
- 獲得 (huò dé):他獲得了這場比賽的冠軍。
- 拾得 (shí dé):我在街上拾得一隻迷失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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