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激揚高亢的樂音。徵,五聲音階之一。《漢書·禮樂志》:“展詩應律鋗玉鳴,函宮吐角激徵清。”
(2).雅曲名。《文選·傅毅<舞賦>》:“揚《激徵》,騁《清角》。” 李善 注:“《激徵》、《清角》,皆雅曲名。《琴操》曰: 伯牙 鼓琴,作《激徵》之聲。”
“激征”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較少,其含義具有特定的曆史語境和音樂背景。根據權威漢語詞典及古籍文獻,其釋義如下:
激征
指古代音樂中一種高亢、急促、激越的徵(zhǐ)調音律。“徵”為中國傳統五聲音階(宮、商、角、徵、羽)之一,“激”形容其聲調激烈昂揚。該詞多用于描寫音樂或聲音的跌宕起伏,帶有強烈的感情色彩。
文獻依據:
引申與用例:
該詞在文學作品中常借音樂意象表達激昂情緒,如清代詩詞中“激征”或隱喻壯志豪情(例:黃景仁《太白墓》中“激徵含宮魂欲摧”)。需注意,現代漢語中此詞已罕用,多見于古典文獻分析或專業音樂史研究領域。
參考資料:
“激征”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音樂領域,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指激揚高亢的樂音
這裡的“征”指代古代五聲音階(宮、商、角、徵、羽)中的“徵”音。根據《漢書·禮樂志》記載:“展詩應律鋗玉鳴,函宮吐角激徵清”,描述了“激徵”作為高亢清亮的音調在樂曲中的表現。該詞常用于形容音樂中具有強烈情感或節奏感的部分。
雅曲名
“激征”也是古代雅樂的曲目名稱之一。例如《文選·傅毅〈舞賦〉》中提到:“揚《激徵》,騁《清角》”,李善注釋進一步說明《激徵》與《清角》均為雅曲,且《琴操》記載伯牙曾彈奏此曲。
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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