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清 定期考核京官的制度。 明 代每六年舉行一次。 清 代吏部設考功清吏司,改為三年考核一次,在京的稱“京察”,在外地的稱“大計”。《明史·選舉志三》:“考察之法,京官六年,以巳、亥之歲,四品以上自陳以取上裁,五品以下分别緻仕、降調、閒往為民者有差,具冊奏請,謂之京察。”《官場現形記》第五三回:“這位 淮安府 乃是翰林出身,放過一任學臺,後來又考取禦史,補授禦史,京察一等放出來的。”參閱《清會典·吏部八·考功清吏司》。
“京察”是明清兩代對京城官員進行定期考核的制度,其核心内容及演變如下:
制度定義與演變
考核标準與流程
實際影響與局限
擴展說明:與“京察”對應的“大計”制度,主要考核地方官員,兩者共同構成明清官僚體系的核心評估機制。需注意,明代京察範圍涵蓋南北兩京官員,清代則專指北京官員。
《京察》是一個詞語,由兩個漢字組成。下面将分别介紹每個漢字的意思、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以及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
【意思】京字的意思是指國都或都城,通常指北京。
【部首和筆畫】京字的部首是小丿,總共有六畫。
【來源】京字最早出現在西周的甲骨文中,表示為都城的意思。
【繁體】繁體字“京”與簡體字相同。
【古時候漢字寫法】古代在寫作時可能會有一些變體,但整體形态較為穩定,與現代寫法相似。
【例句】我計劃明天去參觀京城的故宮。
【意思】察字的意思是觀察、察看。
【部首和筆畫】察字的部首是宀,總共有十四畫。
【來源】察字最早出現在金文中,表示觀察的意思。
【繁體】繁體字“察”與簡體字相同。
【古時候漢字寫法】古代在寫作時可能會有一些變體,但整體形态較為穩定,與現代寫法相似。
【例句】請你仔細察看這份文件的内容。
可以根據《京察》這兩個字組成不同的詞語:
京城、京都、察覺、審察。
與《京察》相關的近義詞有:觀察、考察、審視。
與《京察》相關的反義詞有:不察、忽視、不覺、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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