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誡警的意思、誡警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誡警的解釋

警戒。 唐 杜牧 《唐故岐陽公主墓志銘》:“自主降于尚書,壁絶外之,初怒中笑,後皆敬畏,累聖亦指示主德以誡警之。”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誡警”是一個由“誡”與“警”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向通過勸誡、規訓達到警示目的的言語或行為。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誡”本義為“以言辭約束行為”,引申為勸告、規勸;“警”則強調對潛在危險或過錯的預先提醒。二者結合後,“誡警”既包含主動引導的勸誡性,又隱含對負面後果的警惕性。

從詞源結構分析,“誡警”屬于同義複詞,最早可追溯至漢代文獻。如《後漢書·崔寔傳》記載“明設誡警”,指通過明确規則達到警示官吏的效果。現代語境中,該詞多用于書面語,常見于法律文書、規章制度或權威性文本中,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章第二十條提到“誡警談話制度”,指對履職不力者進行正式告誡并督促整改的行政措施。

與近義詞“告誡”“警告”相比,“誡警”更強調程式性和書面規範性。參考《現代漢語同義詞詞典》釋義,“告誡”側重口頭勸解,“警告”帶有強制約束力,而“誡警”特指組織或機構依據既定規範發出的正式提醒,具有法律或行政效力。在《辭海》第七版中,“誡警”被歸入法律術語範疇,與“訓誡”“申誡”形成遞進式責任追究機制。

網絡擴展解釋

“誡警”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差異,主要分為現代制度性用法和古代文獻中的引申義:

一、現代制度性定義

“誡警”指針對領導幹部的一種組織措施,適用于存在以下情況但未達到黨紀、政紀處分程度的情形:

  1. 適用對象:區委任免的領導幹部。
  2. 適用情形:
    • 在政治立場、全局問題上出現認識模糊或言行偏差。
    • 工作失職導緻群衆利益受損且反應強烈。
    • 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影響班子團結。
    • 生活作風或廉潔自律問題引發不良影響。

二、字義分解

三、古代文獻中的引申義

唐代杜牧在《唐故岐陽公主墓志銘》中曾用“誡警”表示警戒、警示,通過德行示範達到規勸效果。

現代語境下,“誡警”是組織部門對領導幹部的監督手段,兼具告誡與警示作用;古代則側重通過德行或事例進行勸誡。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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