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指民家經營的窯。與官窯相對。 清 梅曾亮 《栗恭勤公傳》:“河勢變遷不常,衝非所防,遂成決口。甎則沿河民窯終歲燒造,隨地取用,不誤事機。”
民窯是相對于官窯而言的民間瓷窯,指非官方經營、以商品生産為主的陶瓷窯場。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民窯由民間自主經營,主要生産滿足國内外市場需求的日用瓷和陳設瓷,具有商品化特征。其産品被稱為“客貨”,與官窯器風格迥異,造型和紋飾更自由豐富。
對比維度 | 民窯 | 官窯 |
---|---|---|
服務對象 | 普通民衆 | 宮廷皇室 |
紋飾題材 | 民間吉祥圖案、自由創作 | 嚴格遵循宮廷規制 |
工藝标準 | 注重效率與經濟性 | 精益求精,不計成本 |
存世量 | 數量龐大 | 存世稀少 |
需要說明的是,部分早期文獻(如)将“窯”解釋為窯洞住所,但結合陶瓷史權威資料,此釋義存在偏差,專業領域特指瓷窯。欲了解更完整信息,可查閱景德鎮陶瓷考古研究所等專業機構文獻。
民窯是一個漢語詞彙,它的意思是指由普通百姓所經營的陶瓷制作工坊。
民窯的拆分部首是“小”和“穴”,其中“小”表示小巧,而“穴”表示窯洞。它的筆畫數為11畫。
民窯一詞最早出現于北宋楊萬裡的《貧窯記》一詩中,意為“百姓的窯洞”。在繁體中,民窯寫作「民窯」。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中,民窯被寫作「民爻裡火希穴」。這種寫法體現了漢字的演變和曆史變遷。
1. 這個地區的民窯傳統工藝非常有特色。
2. 他們在民窯裡制作了一批精美的陶瓷作品。
民窯的組詞有:民窯主人、民窯制作、民窯技藝。
民窯的近義詞有:窯洞、民間窯、民瓷作坊。
民窯的反義詞可以是官窯,它指的是由官方管理或特許經營的窯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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