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賃之稅。《後漢書·和帝紀》:“其官有陂池,令得采取,勿收假稅二歲。” 李賢 注:“假,猶租賃。”
“假稅”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曆史背景和現代用法區分:
一、古代含義(漢代及以前) 指租賃之稅,特指政府将公田租給農民時收取的田租。這一用法源自《後漢書·和帝紀》記載:“其官有陂池,令得采取,勿收假稅二歲。”
二、現代含義
指虛報稅款的違法行為,即通過僞造財務信息逃避納稅義務。
補充說明
“假”字在古漢語中可解為“租賃”(如“假,猶租賃”),而現代多指“虛假”。需根據具體語境判斷詞義差異。
《假稅》這個詞是指虛假申報或逃稅行為,即通過欺騙、造假等手段來躲避納稅責任。
《假稅》這個詞的部首是“亻”(人)和“言”(讠),共14個筆畫。
《假稅》這個詞是由“假”和“稅”兩個漢字組合而成。其中,“假”表示虛僞、虛假的意思,“稅”表示國家征收的財産、業務等稅款。
《假稅》這個詞的繁體寫法是「假稅」。
《假稅》這個詞在古代常用的漢字寫法為「價穡」。
1. 他為了逃避納稅,故意将收入申報得比實際少,涉嫌假稅。
2. 政府加大了對假稅行為的打擊力度,嚴肅處理違法者。
- 假賬:指企業或個人為了躲避稅務監管,故意虛構的賬目。
- 偷稅:指通過隱瞞收入、偷逃繳稅等手段來逃稅。
- 偷稅漏稅:指企業或個人通過不正當手段隱瞞收入、減少納稅責任。
逃稅、偷稅、虛報
正稅、真稅、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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