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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稅的意思、假稅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假稅的解釋

租賃之稅。《後漢書·和帝紀》:“其官有陂池,令得采取,勿收假稅二歲。” 李賢 注:“假,猶租賃。”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假稅"是漢語中具有曆史語義的經濟術語,在《漢語大詞典》中解釋為"官府按條例規定征收的租稅",其核心含義指代古代社會以官方名義征集的臨時性賦稅項目。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後漢書·和帝紀》,記載永元五年诏令"郡國假稅未入者勿收責",表明其作為國家財政調控手段的合法性。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假"字在此處取"代理、暫行"之意,與"稅"組合構成偏正結構,特指非固定稅種的短期征收行為。據《中國曆代賦稅制度考》研究,漢代假稅主要針對國有土地租賃收入,稅率通常為收成的四成至五成,具有明顯的政策調節屬性。

在語義演變過程中,該詞衍生出兩層現代理解:一是指代古代官府通過合法程式征收的臨時性賦稅,二是在學術研究中引申為特殊曆史時期的財政征收範式。需要注意的是,該術語與"苛捐雜稅"存在本質區别,前者強調制度框架内的合法征收,後者則指向非法攤派。

《古代漢語經濟詞彙考釋》指出,假稅制度在唐宋時期逐漸被"和籴""和買"等新稅制替代,但其反映的"權宜性征收"概念仍對後世財政政策産生深遠影響。當前學術研究多結合出土簡牍資料,深化對曆代假稅實施範圍及社會效應的考證。

網絡擴展解釋

“假稅”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曆史背景和現代用法區分:

一、古代含義(漢代及以前) 指租賃之稅,特指政府将公田租給農民時收取的田租。這一用法源自《後漢書·和帝紀》記載:“其官有陂池,令得采取,勿收假稅二歲。”

二、現代含義
指虛報稅款的違法行為,即通過僞造財務信息逃避納稅義務。

補充說明
“假”字在古漢語中可解為“租賃”(如“假,猶租賃”),而現代多指“虛假”。需根據具體語境判斷詞義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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