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不加區别,一概使用。 明 謝榛 《四溟詩話》卷三:“凡字異而意同者,不可概用之,宜分乎彼此。”
“概用”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含義和用法如下:
概用(拼音:gài yòng)指不加區别地統一使用,或廣泛應用于不同情況。該詞由“概”(總括、概括)和“用”(使用)組成,強調對事物或方法的泛化應用。
此詞最早見于明代文學家謝榛的《四溟詩話》卷三:“凡字異而意同者,不可概用之,宜分乎彼此。” 這裡批評了在字意相同但形态不同的情況下,不應不加區分地統一使用。
盡管部分網頁(如)将其解釋為成語,但多數古籍和詞典(如、)更強調其原始含義,即“不加區别地應用”。使用時需結合語境判斷具體含義。
《概用》是一個漢語詞彙,意為“普遍、一般”的用法。它由“概”和“用”兩個字組成。
“概用”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和“⻏”,筆畫數分别是10畫和5畫。
《概用》一詞最早出現在《論語·子罕篇》中,原文是“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後生可畏。概用是也。”意思是說一個人如果隻有才學而沒有品質,就會變得庸俗;而隻有品質而沒有才學,就隻能成為一名普通的史官。隻有才學與品質兼備,才會引起後輩的敬畏。因此,《概用》逐漸成為形容事物普遍適用、能夠引起一般關注的詞語。
《概用》在繁體字中的寫法是「槪用」。
古時候《概用》在漢字的書寫中,常采用「檑」與「若」兩個字來代替。「檑」指的是樹根,表示“廣泛、普遍”;「若」表示“使用、運用”。兩個字合在一起用來形容事物普遍使用的意思。
1. 這個方法具有《概用》,可以適用于不同的情況。
2. 這是一種應對困難的《概用》方法,你可以試試。
1. 概括:指對事物作出大緻或概括性的陳述。
2. 用心:指用心思、用心力去做或對待某事。
一般、普遍、普通、常規。
特殊、個别、獨特、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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