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人称自己的叔父为家叔。《三国志·吴志·诸葛恪传》:“每览 荆邯 説 公孙述 以进取之图,近见家叔表陈与贼争竞之计,未尝不喟然叹息也。” 晋 陶潜 《<归去来兮辞>序》:“家叔以余贫苦,遂见用为小邑。” 宋 周必大 《跋秦少游帖》:“家叔已赴 滨州 渤海 知县,祖父在彼幸安。”《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十七回:“我接我家母出来的时候,写了信托我一位同族家叔,号叫 伯衡 的,代我经管着一切租米。”
"家叔"是汉语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亲属称谓词,其核心含义指代"父亲的弟弟"。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的解释,该词属于谦辞范畴,在对话中用于对他人称呼自己的叔父,体现中国传统家族伦理中的长幼秩序。
从构词法分析,"家"在此作前缀,表示对亲属关系的内向指称,与"舍""敝"等谦辞前缀构成对应体系。清代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家》中特别指出,此类用法"所以别於人之称也",强调说话者通过降低己方身份以示尊重对方。
在实际使用中需注意: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收录了该词在晋语、中原官话等方言区的特殊发音变体,印证了其语言活态传承。南京大学《汉语亲属称谓研究》则从社会语言学角度指出,这类谦称反映了传统宗法制度下"贬己尊人"的交际原则。
“家叔”是汉语中一种谦逊的称谓,用于对外人提及自己的叔父,属于古代书面语中的自谦表达方式。
基本含义
指称自己的叔父(父亲的弟弟),常见于古代文献或正式语境。例如晋代陶渊明在《归去来兮辞·序》中写道:“家叔以余贫苦,遂见用于小邑”,即用“家叔”代指自己的叔父。
使用场景
注意事项
该词体现了古代汉语中“家+X”的谦称结构(如家父、家兄),强调血缘关系的内外之别。现代使用时可结合具体语境,若需更通俗的表达,可直接用“我叔叔”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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