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便言捷給,能言善辯。《韓非子·難言》:“ 捷敏 辯給,繁於文采,則見以為史。” 三國 魏 嵇康 《琴賦》:“ 惠施 以之辯給, 萬石 以之訥慎。”《北史·高構傳》:“﹝ 高構 ﹞性滑稽多智,辯給過人,好讀書,工吏事。”《新唐書·逆臣傳下·黃巢》:“﹝ 黃巢 ﹞善擊劍騎射,稍通書記,辯給,喜養亡命。”
(2).泛指雄辯。 宋 司馬光 《論選舉狀》:“若不能記注疏本意,但以己見穿鑿,不合正道,雖文辭辯給,亦降為不通。”一本作“ 辨給 ”。
辯給(biàn jǐ)指言辭敏捷、善于應對,多含貶義,強調以快速機巧的言辭應對他人,但可能缺乏實質内容或流于詭辯。以下是詳細解析:
字義拆解
合稱“辯給”即形容人口齒伶俐、反應機敏。
語義傾向
古代多用于褒義,如《史記·樗裡子甘茂列傳》:“樗裡子滑稽多智,秦人號曰‘智囊’。”司馬貞索隱:“辯給,謂捷于口舌。”
現代漢語中漸帶貶義,暗指巧言善辯卻内容空泛,如“此人雖辯給,卻言之無物”(《漢語大詞典》第10卷,第107頁)。
《韓非子·難言》:
“捷敏辯給,繁于文采,則見以為史。”
此處“辯給”形容文辭繁複華麗,隱含“浮誇”之意。
《世說新語·文學》:
“殷浩善玄言,與叔父融論《易象妙于見形》,孫盛著論難之,殷理屈而辯給。”
此例中“辯給”指殷浩在理虧時仍以言辭機巧應對,已含貶義色彩。
現代語境中,“辯給”常用于批評言語浮誇、缺乏深度的表達,如:
“談判中需以理服人,而非依賴辯給之術。”(《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第3版,第76頁)
使用建議:該詞多用于書面語,日常交流中可替換為“能言善辯”(中性)或“巧舌如簧”(貶義),避免歧義。
權威參考來源:
“辯給”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辯給”由“辯”(辯論、争論)和“給”(給予、回應)組成,核心含義指在辯論中敏捷應對,能快速給予邏輯嚴密的回答或反駁。例如《韓非子·難言》中提到“捷敏辯給”,即形容思維和口才的迅捷。
“辯給”常與“辨給”混用。根據《漢典》等工具書,“辨給”中的“辨”通“辯”,二者含義相近,均指敏捷流利的口才或文采。但需注意,“辨給”在少數語境中可能指“辨别并給予”(如《史記》典故),需結合上下文判斷。
若需引用該詞,建議優先采用“辯給”的寫法,并明确其指向辯論或表達的敏捷性。若涉及古籍,需結合原文語境确認具體含義。
以上内容綜合了詞典釋義、古籍用例及權威性較高的網頁信息。
皚白備舍本部表暴伯功搏躍超出叱駡蟲鰕初來春分春酎賜舍蹴躇厝邊大聲疾呼耳炎翻引錢費項縫綻光年關南還來撼動颢然好笑回瀾胡作胡為澗芳救苦絶聖棄知狂勇琨玉秋霜來裔雷歎良倡連謀凜嚴龍斷可登魯日履霜操銘諸肺腑目眩頭昏佩瑱汝輩山意深晦使臣星十年内亂誓心四民死責逃劫聽見頭面禮足土處豚蹄穰田妄求無藉之徒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