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指我國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六年的一場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文化大革命”。 露菲 《當酸棗紅了的時候》:“父親 孟樹 是市某局局長,十年内亂受盡折磨,現在官複原職了。”
"十年内亂"是現代漢語中對1966年至1976年中國特殊曆史時期的官方定性表述。該詞由1981年中國共産黨第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正式提出,特指"無産階級文化大革命"這場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的社會動亂(來源: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中國共産黨簡史》)。
從漢語構詞法分析,"十年"是時間限定詞,指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這十年零五個月的實際跨度;"内亂"屬偏正結構複合詞,源自《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内亂不與"的古典用法,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定義為"國内内部的動亂",強調非外敵引發的社會秩序失控狀态。
該詞具有特定的政治語義學特征:一是區别于"革命""運動"等中性表述的批判性立場;二是包含時間維度的史觀判斷,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稿》強調其"全局性錯誤"的曆史教訓;三是在外交辭令中體現國家主權意識,如外交部白皮書使用該詞時,常與"獨立自主"的現代國家治理形成對比。
在當代語境下,該表述既見于《中國大百科全書》等工具書的條目解釋,也被《人民日報》等官方媒體在紀念性報道中規範使用,如建黨百年專題報道《百年黨史關鍵詞》将其列為重點闡釋的黨史術語。其使用範圍嚴格限定在學術研究和官方話語體系,普通文本中多采用"文革"等中性簡稱。
“十年内亂”特指中國1966年至1976年發生的“文化大革命”。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時間範圍
該詞專指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導緻黨、國家和人民遭受嚴重災難的政治運動,持續時間為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
起因與性質
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的初衷是防止資本主義複辟、維護黨的純潔性,并探索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然而,他對黨和國家政治形勢的誤判,認為存在“修正主義”和“資本主義複辟”風險,最終演變為全面内亂。
發展階段
影響與評價
這場運動導緻經濟停滞、文化破壞和社會動蕩,大量幹部和群衆受到迫害。官方評價認為其“不是任何意義上的革命或社會進步”,而是嚴重錯誤。
相關術語
“十年内亂”與“十年動亂”為同義詞,均指向同一曆史事件。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權威曆史文獻或官方黨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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