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文以祭告上天。 唐 陸龜蒙 《奉酬苦雨見寄》詩:“初悲溼翼何由起,末欲牋天叩天耳。” 宋 陸遊 《冬晴日得閑遊偶作》詩:“牋天有事君知否,山乞柴荊到死閑。” 宋 劉克莊 《洞仙歌·和居厚弟韻》詞:“古來稀七十,添許多年,赢得牋天緻君事。”
箋天(jiān tiān)是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向古代宗教或禮儀活動中通過書面形式與“天”溝通的行為。從構詞角度分析,“箋”本義指注釋、書信,引申為書面表達;“天”指代自然神性、宇宙主宰,二者結合後特指以文書形式向上天祈告或陳情。
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箋天”最早可追溯至漢代文獻,指代祭祀時書寫祝文向天禱告的行為。例如《後漢書·禮儀志》記載,帝王祭天時需“具箋天之禮,陳辭以告”,表明其作為國家祭祀儀軌的組成部分。宋代以後,“箋天”逐漸擴展至民間信仰,如《宋史·禮志》提及地方官員遇災異時“箋天自劾”,體現其社會功能的演變。
從文化内涵看,這一詞彙映射了中國古代“天人感應”的哲學觀。據《中國宗教文獻彙編》考據,箋天文書的内容多涉及祈福、禳災、謝恩等,形式上需遵循固定格式與用詞規範,例如清代《欽定禮部則例》明确規定了箋文書寫格式,包括擡頭、祝辭、落款等細節,反映出古代禮制對宗教儀式的嚴格約束。
典型用例可見于《明實錄》,明成祖遷都北京後,曾“命禮部箋天,以告營建之功”,此處“箋天”既是政治儀式,也是帝王彰顯合法性的手段。而民間文獻如《閩南文書集》中保存的清代家族祭天文稿,則展示了普通民衆通過“箋天”祈求風調雨順的信仰實踐。
“箋天”是一個古典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通過撰寫文書祭告上天,常見于古代詩文或祭祀場景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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