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史省的意思、内史省的詳細解釋
内史省的解釋
隋 初改中書省為“内史省”。《隋書·百官志下》:“内史省,置監、令各一人。”
詞語分解
- 内的解釋 内 è 裡面,與“外”相對:内部。内外。内定。内地。内閣。内行(俷 )。内涵。 稱妻子或妻子家的親戚:内人。内親。内弟。 親近:内君子而外小人。 外 内 à 古同“納”,收入;接受。 外 筆畫數:
專業解析
内史省是中國古代中央官署名,主要存在于隋朝及唐朝初期,是中央最高決策和行政機構之一,其核心職能在于起草和頒布皇帝的诏令,是皇權運作的關鍵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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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職能與定位:
- 内史省的主要職責是“掌機密”、“獻納”,即負責處理國家機密事務,為皇帝提供咨詢建議,并起草、頒布诏書敕令。它是皇帝意志轉化為國家政令的核心樞紐,直接服務于皇權決策。
- 在隋唐确立的“三省六部制”中,内史省(後改為中書省)通常與門下省、尚書省并稱“三省”。其典型分工是:内史省(中書省)負責決策、草拟诏令;門下省負責審核、封駁诏令;尚書省負責執行诏令。内史省處于決策鍊條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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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沿革與名稱變化:
- 隋朝:隋文帝楊堅即位後,改原北周的内史(原為内史中大夫)為内史省,設内史監、内史令(後改稱内史令)為其長官。隋炀帝大業十二年(616年)曾改内史省為内書省。
- 唐朝:唐高祖李淵即位後,沿襲隋制,仍設内史省,長官為内史令。唐高宗龍朔二年(662年),為避其父李淵祖父李虎(追尊唐太祖)名諱(“虎”與“虍”音近,“虍”部字需避),将内史省改名為中書省,内史令改稱中書令。此後,“中書省”的名稱一直沿用至後世。
- 因此,“内史省”實質上是隋朝和唐初“中書省”的前身或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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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
- 作為三省之一,内史省(中書省)在隋唐政治制度中占據極其重要的地位。它直接參與國家最高決策,其起草的诏令決定了國家的大政方針和具體施政方向。其長官内史令(中書令)是當朝宰相之一,位高權重,是皇帝最為倚重的大臣之一。
- 内史省(中書省)的存在和運作,是隋唐時期皇權集中、官僚制度成熟的重要體現,标志着中國古代中央行政體制發展到一個新階段。
權威參考來源:
- 《唐六典》卷九《中書省》:詳細記載了中書省(即内史省演變而來)的官職設置、品秩、職掌,是研究唐代官制最權威的原始文獻之一。
- 《通典·職官三·中書省》:杜佑所著,系統梳理了中書省(含其前身内史省)的曆史沿革和職能。
- 《舊唐書·職官志一/二》:正史記載,明确記錄了内史省到中書省的改名過程及長官稱謂變化。
- 《中國曆史大辭典·隋唐五代史卷》(上海辭書出版社):“内史省”、“中書省”等詞條提供了專業、準确的釋義和曆史背景。
- 《隋書·百官志》:記載了隋朝内史省的設置和職能。
網絡擴展解釋
内史省是中國古代隋朝至唐初的重要中央官署,其核心職能與曆史演變如下:
一、基本定義
内史省是隋文帝時期(581年)由中書省改名而來的中央機構,主要負責起草诏書、處理機要政務,屬于隋唐“三省六部制”中的決策機構之一。
二、職能與運作
- 核心職責
負責诏令的起草與奏章審核,皇帝批準後需經門下省審議。若門下省認為不妥,可駁回内史省重新修訂;通過後則由尚書省執行。
- 機構設置
設内史監、内史令各一人,屬官包括侍郎、舍人等,層級分明。
三、曆史演變
- 起源:北周時期已有中書省,隋初為避諱(隋文帝父名楊忠,與“中”同音)改為内史省。
- 發展:唐朝恢複“中書省”原名,與門下省、尚書省共同構成三省體系,強化決策與執行的制衡機制。
四、與其他機構的關系
在三省六部制中,内史省(中書省)與門下省、尚書省形成“決策-審議-執行”的協作鍊條,通過分工制約避免權力集中。
五、延伸說明
部分文獻提到“内史省”一詞被借喻為“表裡不一”的修辭用法,但此說法多見于網絡解釋,權威史料中未明确記載,需謹慎參考。
如需進一步了解三省六部制的運作細節,可查閱《隋書·百官志》等史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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