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隋 初改中書省為“内史省”。《隋書·百官志下》:“内史省,置監、令各一人。”
内史省是中國古代隋朝至唐初的重要中央官署,其核心職能與曆史演變如下:
内史省是隋文帝時期(581年)由中書省改名而來的中央機構,主要負責起草诏書、處理機要政務,屬于隋唐“三省六部制”中的決策機構之一。
在三省六部制中,内史省(中書省)與門下省、尚書省形成“決策-審議-執行”的協作鍊條,通過分工制約避免權力集中。
部分文獻提到“内史省”一詞被借喻為“表裡不一”的修辭用法,但此說法多見于網絡解釋,權威史料中未明确記載,需謹慎參考。
如需進一步了解三省六部制的運作細節,可查閱《隋書·百官志》等史料來源。
内史省,字面意思是指内地的地方政府機構。它由兩個部分組成:内史以及省。内史是指管理地方行政事務的官員,而省則是行政區域的最高級别單位。
拆分部首和筆畫:内史省的拆分部首是內(nèi)、史(shǐ)、省(shěng),拆分後的筆畫分别是2、5、9。
來源:内史省一詞最早出現在古代中國的吏部,其用法可以追溯到漢朝。吏部是一國政府的六部之一,負責監察官吏、任免官員等職責。
繁體:《内史省》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與簡體字保持一緻,也是以内史省三個字組成。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在有所不同。而内史省這個詞在古代可能會采用一些特定的字體書寫,但其基本構字方式與現代沒有明顯區别。
例句:内史省的職責包括監督地方行政機構的運行,處理地方民生問題,維護社會秩序等。
組詞:内地、内務、史官、省級單位。
近義詞:地方政府、地方行政機關。
反義詞:中央政府、中央行政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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