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建白。 漢 楊恽 《報孫會宗書》:“ 惲 家方隆盛時,乘朱輪者十人,位在列卿,爵為通侯,揔領從官,與聞政事,曾不能以此時有所建明,以宣德化……已負竊位素飡之責久矣。”《朱子語類》卷四四:“隻會食祿,略無建明,豈不可深恥!” 宋 葉適 《上孝宗皇帝劄子》:“臣竊以為今日人臣之義所當為陛下建明者,一大事而已。” 明 張居正 《答上師相徐存齋書》八:“犬馬齒今四十有七矣,苟生竊祿,無所建明,觸事感時,憮然自失。”
(2).指學術上的創獲發明。 明 方孝孺 《與鄭叔度書》之七:“公所欲親厚之者,欲世講師友之契耳……但媿學術荒陋,無所建明,孤負期待,以損知人之哲。”
建明(jiàn míng)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提出并闡明(主張、觀點)”,強調通過明确的論述使某種見解或建議得以确立和彰顯。以下從詞典釋義與語素分析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提出并闡明
指對某種主張、見解或政策進行清晰的陳述與論證,使其明确化。
例:建明法度,整頓吏治。
古代引申義:建立聖明之治
在文言中可引申為“建立清明政治”或“開創盛世”,含政治理想色彩。
例:輔佐君王以建明。
本義為“設立”“創立”(如“建國”),此處引申為“提出”“倡議”。
本義為“光明”“清晰”(如“明理”),此處指“闡明”“使……明晰”。
二字組合後,“建明”強調通過論述使抽象理念具體化、明确化,隱含邏輯推導與公開宣示的雙重意義。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釋義:“申明;闡明。”
引例:《漢書·匡衡傳》䛟“䛟建明其事。”
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2022年修訂版。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釋義:“陳述意見,闡明觀點。”
引例:宋·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書》:“建明政事以利國家。”
來源:商務印書館,2014年版。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研社)
标注為書面語詞,釋義:“明确提出并說明(主張)。”
來源: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21年第4版。
多用于正式文書,如“建明學術觀點”“建明改革方略”。
常見于古代奏議、策論(如“建明大義”)。
注意:現代漢語中,“建明”使用頻率較低,多被“闡明”“申明”替代,但仍保留于特定書面語境及曆史文本引用中。
“建明”是一個漢語詞語,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建白
指提出建議或陳述意見。這一用法源自古代臣子向君主進谏的語境,例如《朱子語類》提到“略無建明”,即未能提出有益的主張。
學術創獲
指在學術領域有獨特的發明或創見。如明代方孝孺在書信中提到“無所建明”,表示對自身學術成果的謙遜。
作為人名時,“建明”結合了“建”與“明”的象征意義:
“建明”既可指代建言獻策或學術成就,也常用于人名,表達積極向上的寓意。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古代多用于政治或學術場景,現代則更常見于姓名。
扳胸悲慨不胥時持籌籌策綢綢抽援疇谘第一聲富發歌味鬼笑人回神,回神兒賄贈介峙兢慙金蘇錦緣扃局霁岫譏責卷丹餽節勞徕楞子兩情兩願麗密柳衣呂霍賣富差貧漫爾陪承捧角撇波屏氣懾息譜籍乾錄狨坐三長兩短傷怆收撿收錄述譔蒐獮探傷碳酸讨海條循同謀通幽動微統馭威寶溫火問省武節污佞五言詩響景縣太爺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