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解息争。 清 陳儀 《梁明府傳》:“君既以寧息為事,訟者至,率諭令講息,不得已乃傳訊。”
“講息”是一個漢語詞彙,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具體來源分析:
和解息争(主要含義)
根據清代陳儀《梁明府傳》的記載,“講息”指通過調解使雙方停止争執、達成和解。例如在訴訟場景中,官員會勸導當事人和解,避免進一步沖突。此含義得到多個古籍類來源的支持,且符合“講”在古漢語中“協商、調解”的用法(如“講和”),“息”則指平息。
停止說話(特定場景下的引申義)
部分現代詞典(如)提到“講息”表示“停止說話,保持安靜”,常見于課堂等需要專注的場合。但這一解釋未見于古籍引用,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延伸用法。
“講息”的核心含義為“和解、平息争端”,適用于糾紛調解場景;而“停止說話”可能是特定情境的引申,需結合上下文判斷。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梁明府傳》等古籍原文。
講息是一個漢字詞語,由“講”和“息”兩個字組成。其中,“講”的部首是言,筆畫數為6;“息”的部首是心,筆畫數為10。
“講息”一詞起源于古代,最早見于《周禮·天官·正鄉》:“天子覃菲苑,講息大官。”其中的“講息”指的是君王停止君主職務活動,休息片刻。
在繁體字中,“講息”的寫法與簡體字保持一緻,沒有改變。
古代的漢字寫法有所不同,但“講息”并沒有太大變化。古代的寫法可能更加繁複或結構稍有差異,但意義和拼寫并未改變。
1. 累了一天的工作後,我需要休息一下,講息片刻。
2. 老師讓同學們講息一會兒,好調整一下狀态。
講課、講堂、講解、休息、息事甯人。
休憩、休息、放松、歇息。
工作、行動、活動、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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