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封賞。《史記·吳王濞列傳》:“佗封賜皆倍軍法。” 裴駰 集解引 服虔 曰:“封賜倍 漢 之常法。”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八:“故事謫散官:雖别駕、司馬,皆封賜如故。” 顔海平 《秦王李世民》第二幕:“封賜 晉陽 城東良田二十頃,金銀五千镒。”
封賜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中的專有名詞,指君主以敕令形式授予臣屬爵位、封地或特殊榮譽的行為。根據《漢語大詞典》的定義,該詞由“封”和“賜”兩個語素構成:“封”特指帝王對臣子的土地劃分與職位授予,“賜”則強調自上而下的恩賞給予。
從制度沿革來看,《中國古代政治制度》記載,封賜制度萌芽于商周時期的分封制,至秦漢形成爵位與食邑相結合的二十等軍功爵,唐代發展為包含“開國縣公”“上柱國”等九等勳官的完整體系。其核心功能在于通過物質與名譽的雙重激勵,鞏固中央集權統治。
典型例證見于《史記·高祖本紀》,漢高祖劉邦在建立漢朝後,“封賜功臣百有餘人”,其中蕭何獲封酂侯并賜食邑萬戶,韓信受封楚王轄五十三縣,這種大規模封賞行為有效穩定了新生政權。值得注意的是,封賜制度在宋代出現重大轉型,據《宋史·職官志》記載,虛銜化的“寄祿官”逐漸取代實際封地,标志着君主專制制度的進一步強化。
“封賜”是古代中國封建社會中皇帝對臣子進行封賞的專用詞彙,其含義與使用場景如下:
指帝王授予臣子爵位、封地、財物等特殊榮譽,以表彰功績或鞏固統治。該詞由“封”(授予爵位/領地)和“賜”(賞賜財物)組合而成,體現了皇權的集中與恩威并施的統治手段。
起源于周代分封制,至秦漢後逐漸制度化。封賜不僅是獎勵機制,更是政治平衡手段:通過物質與名譽的雙重激勵,既表彰功臣又牽制地方勢力,維護中央集權(宋人陸遊《老學庵筆記》提到谪官仍保留封賜待遇)。
現代多用于比喻對重大貢獻者的極高褒獎,例如:“他在科技領域的突破,堪稱獲得時代封賜的殊榮。”
提示:若需具體曆史案例,可參考《史記·吳王濞列傳》等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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