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禍福惟人
“禍福惟人”是一則源自古代典籍的成語,其核心含義強調禍患與福運的産生主要取決于人自身的行為選擇,而非外在因素或天命。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分層解析:
指災殃、不幸之事。《說文解字》釋為“害也,神不福也”,本義為神靈不降福導緻的災害。
與“禍”相對,指吉祥、順遂。《禮記·祭統》載:“福者,備也”,意為諸事完備的吉兆。
文言助詞,表“隻有、僅僅”,此處強調唯一性。
指人的主觀行動,非指抽象人性。
四字組合直譯為“禍福僅在于人”,凸顯人的主體能動性。
該成語主張福禍的根源在于自身行為,典出兩處:
“皇天無親,惟德是輔;民心無常,惟惠之懷……禍福惟人,自作匪咎。”
意指上天不偏私,隻輔助有德者;民心向背取決于施惠與否。禍福由人自招,非天降災。
“禍福惟人,匪降自天”,重申人之抉擇主導吉兇結局。
成語蘊含兩大傳統思想:
否定“禍福天定”的宿命論,如《荀子·天論》所言“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呼應“人定勝天”理念。
儒家強調“修身以俟命”(《孟子·盡心下》),主張通過修養德行趨福避禍,如《周易·坤卦》“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當代語境中,該成語引申為:
上海辭書出版社,第10卷第128頁,釋義“禍與福皆由人自取”。
商務印書館,第568頁,引《尚書》原文并注“強調人為決定吉兇”。
江蘇教育出版社,劉潔修編著,第623頁,詳考典籍用例及演變脈絡。
“禍福惟人”以簡馭繁,凝練華夏文化中的人本精神,至今仍為警示與自勉的箴言,啟示世人把握自身行為以趨吉避兇。
“禍福惟人”是一個漢語成語,其核心含義是禍與福的産生均取決于人自身的行為,強調人的主觀能動性對命運的影響。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人生的災禍或福氣并非由天注定,而是由個人的行為選擇所決定。即“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強調因果關系()。
出處與背景
出自唐代楊炯《從弟去溢墓志銘》:“陰陽為道,大道無亭毒之心;禍福惟人,聖人有抑揚之教。” 此處通過對比自然規律與人事,說明聖人教化引導人們通過自身行為趨福避禍()。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漢典》或《查字典》等權威釋義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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