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備預 ”。防備;準備。《左傳·文公六年》:“備豫不虞,古之善教也。”《三國志·魏志·公孫淵傳》“悉斬送 彌 晏 等首” 裴松之 注引 三國 魏 魚豢 《魏略》:“得其消息·乞速告臣,使得備豫。” 宋 範仲淹 《陳乞鄧州狀》:“臣以戎情未測,備預當嚴。” 清 魏源 《聖武記》卷十四:“惟厥先民,備豫諄諄,孰敢侮予。”
備豫(bèi yù)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現多寫作“備預”,意為預先準備、防患于未然。以下從釋義、詞源、用法及權威引用角度分述:
合稱強調在事态發生前采取防範措施,如《左傳·文公六年》載:“備豫不虞,古之善教也。”
“備豫:事先防備。‘豫’亦作‘預’。”
“備、豫同義連用,見于《禮記·中庸》‘凡事豫則立’,強調未雨綢缪。”
“備豫:猶預備。引《春秋左傳注》‘備豫不虞,善之大者也’。”
▶《資治通鑒·唐紀》:
“邊境備豫,不可暫弛。”
▶蘇轼《策别》:
“備豫之道,當如農之望歲,日夜以冀其成。”
說明:以上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古代漢語》等權威工具書,并援引《左傳》《資治通鑒》等原典用例。古籍原文可查閱中華書局點校本,現代詞典建議參考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出版版本。
“備豫”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bèi yù,其核心含義是防備和準備,強調提前預判并做好應對措施。以下是詳細解析:
核心含義
指在事情發生前進行周密的準備和預防,尤其針對可能出現的意外或風險。
異體寫法
也可寫作“備預”,如《三國志》裴松之注引《魏略》:“得其消息,乞速告臣,使得備豫”。
古代典籍
擴展應用
唐代魏征在《貞觀政要》中提出:“備豫不虞,為國常道”,指防備意外是治國的基本原則。
現代意義
不僅用于國家治理,也適用于個人生活或企業管理,如“備豫風險”“備豫方案”。
近義詞與反義詞
“備豫”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中的憂患意識,強調通過主動準備降低風險。無論是古代治國還是現代生活,這一思想都具有現實指導意義。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典籍内容,可參考《左傳》《禮記》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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