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建地主借口原租佃契約條件已變,逼迫佃戶重立新約,借以加強剝削。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四編第一章第一節:“地主用地租和高6*利6*貸剝削、束縛着佃農,而且還可以用‘換佃’的辦法相威脅,加重盤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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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佃”是一個曆史性詞彙,主要用于描述封建土地制度中的剝削現象。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封建地主通過變更租佃契約,以加強剝削佃戶的行為。
核心機制
地主以“原契約條件變化”為借口,強迫佃戶重新籤訂租佃契約。新契約往往包含更高的地租、更苛刻的耕種要求,或要求佃戶承擔額外勞役。
曆史背景
在中國古代農業社會中,地主通過土地所有權控制佃戶。由于佃戶缺乏土地資源,地主常利用“換佃”威脅,迫使其接受不平等條款。例如,宋代文獻記載,此類行為導緻佃農負擔加重,甚至陷入債務循環。
延伸含義
該詞也隱含權力不對等下的資源強制交換,現代語境中可類比為強勢方利用優勢地位迫使弱勢方重新協商協議。
換佃,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字組成。其中,“換”這個字是由“換八川”組成,字形上部是“人”,下面是“力”,表示人與人之間互換力量。而“佃”這個字則由“亻”和“田”組成,表示人與土地之間的關系。
“換”字的部首是“人”字,拼音是“ren”,總筆畫數為10畫。
“佃”字的部首是“亻”字,拼音是“ren”,總筆畫數為7畫。
“換佃”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孟子·滕文公上》一篇文章中:“阡陌之口,亟務若何?曰:換佃。”意思是想互換田地。後來這個詞逐漸流傳開來,成為了一個固定詞語。
在繁體字中,“換佃”保持了相同的字形,隻是用繁體字書寫。
在古代,通常用篆書或隸書書寫漢字。對于“換佃”這個詞,篆書寫法是更加簡化的形式,而隸書寫法則更加規範和清晰。
使用篆書寫法,我們可以看到“換”字的字形更加簡化,隻留下了上面的兩個橫折線和下面的一點;“佃”字則是将上面的兩個豎折線合并為一條。
而使用隸書寫法,字形則更加清晰和規範,保持了現代漢字的形态。
1. 他們商定互相換佃,改善各自的生産狀況。
2. 村莊裡的居民紛紛換佃,希望能夠開墾更多的土地。
組詞:土地換佃、農民換佃、交換佃田
近義詞:互換田地、交換田産、互易農業
反義詞:固定佃田、保持土地關系、不變換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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