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合議制的意思、合議制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合議制的解釋

(1).與君主專制政體相對。各資本主義國家組成内閣政府,由首相和各部大臣共同商議國事,謂之合議制。 清 端方 《請改定官制以為立憲預備折》:“查東西各國無不有責任内閣,責任内閣者,合首相及各部之國務大臣,組織一合議制之政府,代君主而負責任者也。”

(2).法院審理案件實行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的制度。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合議制是一種集體決策的審判組織形式,在不同領域有具體應用,以下是其法律領域的核心解釋及擴展:

一、基本定義

合議制指由審判員與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由多名審判員集體審理案件的制度。它與“獨任制”(由單一法官審理)相對,強調通過多人協作保障司法公正。該制度被多國采用,尤其在刑事和複雜民事案件中具有強制適用性。

二、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十條明确規定實行合議制,第四十條進一步細化:一審案件可由“審判員+陪審員”或純審判員組成合議庭,成員人數必須為單數。

三、制度特點

  1. 適用範圍
    除基層法院適用簡易程式的案件外,刑事及多數民事案件均須采用合議制,二審和再審程式同樣適用。
  2. 決策優勢
    通過集體讨論減少個人偏見,防止司法腐敗,集合多角度分析提升判決合理性。

四、擴展應用

在財務會計等領域,合議制也用于重大決策。例如處理複雜財務問題時,通過委員會集體表決确保決策科學性。這體現了該制度“多方參與決策”的核心原則()。

五、制度對比

制度 組成人數 適用場景 特點
合議制 ≥3人 重大/複雜案件、財務決策 集體決策、程式嚴謹
獨任制 1人 簡易程式案件 效率高、成本低

如需查看具體法律條文或會計實務案例,可參考來源網頁的完整内容。

網絡擴展解釋二

合議制

合議制是指由多個成員共同參與讨論并達成決策的一種制度,也被稱為集體決策制度。在合議制下,不同的個體或代表性團體通過辯論、投票或其他形式的讨論來達成共識。

拆分部首和筆畫

合議制的中文詞彙可以拆分成“合”和“議”,其中“合”是旁部,表示合并、共同之意,它的部首是口;“議”是上部,表示讨論、推敲之意,它的部首是言。合和議分别為7和9畫。

來源

合議制一詞最早出現在漢代書籍《尚書大傳》中,用以形容國家集體讨論決策的制度。後來,這種制度在曆史上廣泛應用于議事、法律和行政決策等領域。

繁體

在繁體中文中,合議制的寫法為「合議制」。

古時候漢字寫法

中國古代漢字寫法多有變異,追溯到古時候,合議制的寫法可能與現代略有差異。古代寫法較為複雜,具體需要參考古代文獻和碑刻資料。

例句

1. 在這個組織中,所有重大決策都必須經過合議制的程式來達成共識。
2. 這個國家實行的是合議制,政策制定需要多方面的意見彙聚到一起。
3. 合議制的好處是能充分利用集體智慧,減少個體權力對決策的影響。

組詞

合議、制度、決策、讨論、共識、辯論、投票、決定、協商、集體智慧等。

近義詞

協商制度、民主制度、共同決策制度

反義詞

獨裁制度、個人決策、獨斷專行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