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謀合,撮合。《元典章·刑部·諸奸》:“﹝ 蘇小丑 ﹞又招不合於 至元 五年十一月十八日信從 安大姐 媒合,與在逃 蘇七 通姦。”《明律·刑律·犯奸》:“若媒合容止通姦者,各減犯人罪一等,私和姦事者減二等。”
“媒合”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傳統與現代語境進行綜合解釋:
媒合(拼音:méi hé)指通過中間人或媒介促成雙方的合作、結合或聯絡。核心意義是“撮合”,最初源于傳統婚姻中媒人牽線搭橋的行為,後擴展至更廣泛的合作領域。
法律與倫理語境
古代文獻中多用于描述不正當關系的合謀。例如:
中性撮合行為
廣義上也可指正當的牽線行為,如婚姻、商業合作中的中間人角色。
隨着社會發展,“媒合”的應用場景更加多樣化:
商業服務
媒體與跨界合作
例如名人通過媒體平台促成項目合作(如魯豫與萬衆傳媒推出電子雜志)。
“媒合”一詞從傳統婚姻中介,演變為涵蓋法律、商業、科技等多領域的撮合行為,既保留曆史語境中的“謀合”含義,也衍生出積極促成合作的功能性意義。具體語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
《媒合》是一個漢字詞語,用于形容人或事物之間進行相互配對、聯合的行為。它可以指兩個人通過媒人牽線搭橋而結為夫妻,也可以用來描述不同企業、組織之間的合作。
《媒合》的部首是“女”,拆分成兩個部分:左邊的“女”,表示這個字和女性相關;右邊的“合”,表示兩個物體聯合起來。
《媒合》總共由14個筆畫組成,是一個較為複雜的漢字。
《媒合》一詞來源于古代的媒人牽線搭橋的文化傳統,形容人們通過專業媒人的介紹和撮合,最終結為夫妻。在繁體字中,媒合的寫法是「媒」加上「合」,形狀上稍微有些不同。
古代的《媒合》寫作「媒和」或「媒合」,在部分古籍中也有将「媒」寫作「某」的情況。
1. 他們之間的媒合是經過多年共同努力的結果。
2. 婚姻媒合需要家庭的支持和社會的認可。
3. 這次的商業媒合将會帶來雙赢的效果。
媒人、媒介、媒體、媒體人等。
近義詞:聯姻、聯合、搭配、配對。
反義詞:離異、解散、分散。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