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送糧饷。 宋 蘇轍 《京西北路轉運使題名記》:“﹝ 京西 ﹞盜賊希闊,外無蠻夷疆埸之虞,内無兵屯饋饟之勞,為吏者常閒暇無事。” 清 魏源 《聖武記》卷一:“﹝ 明 何騰蛟 等﹞分路拒戰,連營亘二三百裡。 式耜 饋饟不絶,我追師遂引退。”
餽饟:1.指糧饷。饟,同“ 餉 ”。《史記·高祖本紀》:“鎮國家,撫百姓,給餽饟,不絶糧道,吾不如 蕭何 。”《漢書·食貨志下》:“時又通西南夷道,作者數萬人,千裡負擔餽饟。” 三國 魏 锺繇 《薦關内侯季直表》:“三軍餽饟,朝不及夕。”
(2).指運送糧饷。 漢 賈誼 《新書·解縣》:“中地左戍,延行數千裡,糧食餽饟至難也。”
饋饟(kuì xiǎng)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語境的複合詞,主要含義指運送、供給糧食或其他物資,尤其強調在特定場合(如軍事行動、禮儀往來)中的供給行為。以下從權威詞典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運送糧食物資
指将糧食、軍需等物資轉運至特定地點進行供給。《漢語大詞典》明确釋義為:“饋送糧饷”。古代多用于描述為軍隊或使節提供後勤補給的行為,如《漢書·食貨志》載“轉漕饋饟”,指通過水陸運輸軍糧。
禮儀性饋贈
在禮儀文化中,引申為鄭重其事的贈予行為。《說文解字注》提及“饟”通“饷”,含“以食物款待”之意,如《儀禮》中諸侯間“饋饟之禮”即指互贈食物以示交好。
形聲字,從“食”部,本義為進食,後演變為“贈送食物”。《說文解字》:“饋,饷也。”強調以食物相贈。
同“饷”,從“食”從“襄”,本義為供給軍糧。《王力古漢語字典》注:“饟,軍糧也。”
二字組合後,強化了“供給糧食物資”的核心含義,且多用于正式或軍事語境。
《史記·平準書》:“中國繕道饋饟,遠者三千,近者千餘裡。”描述為遠征軍隊輸送糧草的艱辛。
《周禮·天官·膳夫》:“凡王之饋饟,食用六谷。”指君王賞賜臣屬食物的制度。
現代漢語中,“饋饟”因語境變遷已較少使用,但“饋贈”“糧饷”等派生詞仍保留其部分含義。需注意其與“饋贈”的區别:“饋饟”側重物資供給(尤指糧食),而“饋贈”泛指禮物贈送。
參考資料
“饋饟”是古代漢語中表示饋贈食物的複合詞,具體解析如下:
饋(餽)
本義指贈送食物,後泛指一般的饋贈行為。
饟
同“饷”,特指向在野外勞作的人(如農人、士兵)贈送食物。《爾雅·釋诂》注“饁饟,饋也”,《詩經·周頌》有“其饟伊黍”的用例,指送黍米飯到田間。
《詩經》中“饟”多指田間送飯,如“其饟伊黍”描寫周人豐收後向農人贈黍米飯的場景,體現古代“饋食于野”的勞作風俗。
該詞現已罕用,被“饋饷”替代,多用于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研究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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