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消息。消長,生滅。《漢書·李尋傳》:“臣聞月者,衆陰之長,銷息見伏。”參見“ 消息 ”。
(2).消除。 唐 韓愈 《後二十九日複上書》:“天災時變,昆蟲草木之妖,皆已銷息。” 鄭振铎 《桂公塘》十五:“ 李庭之 是認識的;見了面,剖析明白,也許誤會便可銷息。”
“銷息”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其含義主要包含以下兩個層面:
消息、消長、生滅
這一義項強調事物隨時間的變化規律,常見于古代文獻。例如《漢書·李尋傳》中“銷息見伏”即指月相盈虧的自然現象。明代夏良勝的詩句“隱禍頓銷息”也暗含了事物消長的動态過程。
消除、平息
多用于描述矛盾或災禍的化解。如韓愈《後二十九日複上書》提到“天災時變……皆已銷息”,指災異現象平息;鄭振铎《桂公塘》中“誤會便可銷息”則指人際矛盾的消除。
補充說明:該詞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常見于古籍或仿古語境。其構詞方式為同義複合詞,“銷”有消減之意,“息”含停止之義,組合後強化了“消退”的語義特征。
《銷息》是一個動詞,意思是終止或停止銷售、流通或貿易。它可以用來描述一種産品或服務由于各種原因無法再被市場接受或購買。
《銷息》由兩個部首組成:「钅」和「肖」。其中「钅」是金屬部首,表示與金屬有關;「肖」則是一個常用的部首,表示與肉有關。
「钅」的筆畫數為5,而「肖」的筆畫數為7。
《銷息》的繁體字為「銷息」,其中「銷」表示銷售,「息」表示停止或中斷。這個詞的簡體字「銷息」是在繁體字基礎上進行了簡化。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銷息」的寫法與現代相似。然而,在不同的曆史階段,漢字的形态有所變化,字形可能會有一些微調。
1. 商店決定銷息這款産品,因為它的銷量一直不佳。
2. 由于市場需求下降,公司不得不決定銷息某些産品線。
- 銷售:指通過交易将産品或服務提供給消費者。
- 銷毀:指将物品變得無用或毀壞。
- 清算:指将公司或組織解散并分配其資産。
- 停售:指停止銷售某個産品或服務。
- 中止:指暫時或永久終止某個行動或進程。
- 上市:指新産品或服務準備好供應市場。
- 推出:指發布新産品或服務并開始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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