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巧言欺騙。 黃中黃 《沉荩》:“ 李鴻章 與訂密約以後, 俄羅斯 專用其誑諞手段,付全權於道勝銀行之 璞科第 ,凡 北京 之撲滿黨(小兒積錢之器曰撲滿,故名積賄者為撲滿黨), 西後 以下,皆為所賄囑。”
“诳谝”是一個較為罕見的組合詞,由“诳”和“谝”兩個單字構成,需結合兩字的含義進行解釋:
诳(kuáng)
本義為欺騙、迷惑,如《說文解字》釋為“欺也”。
谝(piǎn)
古義為誇耀、顯示,如《論語》中“友谝佞”指花言巧語;現代方言中(如陝西、山西)多指閑聊、吹噓。
由于該詞未被現代漢語詞典廣泛收錄,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若在古籍或方言中遇到,建議以下兩種方向理解:
若需更精準的解釋,可提供具體出處或上下文。
《诳谝》是一個漢字詞,搭配在一起使用時,表示說謊和欺騙的意思。這個詞常常用來形容人故意用假話蒙騙他人,以達到自己的目的。
《诳谝》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讠(讠部首,意為言語)和貝(貝部首,意為財富,原本是象貝殼的形狀)。它由17個筆畫組成。
《诳谝》是中國漢字的一個詞語,源于古代漢字的演變發展。在繁體字中,詞語《诳谝》的寫法是「誆諞」。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往往較為複雜,雕刻在古建築物、石碑以及傳統書法中。《诳谝》的古體字寫法為「詿訕」。
1. 他以诳谝的手段哄騙了許多人,卻最終自食其果。
2. 這個詐騙集團的成員以精心策劃的诳谝手段騙取了大筆財富。
組詞:诳騙、谝言。
近義詞:欺騙、哄騙、騙取。
反義詞:真實、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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