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金。《元史·食貨志五》:“如蒙仍舊改為食鹽,令居民驗戶口多寡,以輸納課鈔,則官民俱便。”
課鈔是元代特有的稅收術語,指以紙币(鈔)形式征收的賦稅,屬于國家財政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字義溯源
“課”本義為考核、征收,《說文解字》釋為“試也”,引申為賦稅(如鹽課、茶課);“鈔”指元代發行的紙币“交鈔”。二字合稱即“以紙币形式課征的稅項”,區别于實物稅(如糧、絹)。元代推行紙币本位制,稅賦多以鈔币結算,故“課鈔”成為主流征收形式。
曆史制度背景
元代實行“諸色課稅”制度,課鈔涵蓋商稅、鹽稅、酒醋稅等。據《元史·食貨志》載,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全國商課鈔達“四十五萬錠”,鹽課更占財政收入半數。課鈔的推行與元代“鈔法”密切相關,政府通過稅收回籠紙币以維持币值穩定,如《新元史》所述“課稅所入,歲有常額,皆以鈔為本”。
文獻權威釋義
《漢語大詞典》明确定義課鈔為“元時以鈔票征收的賦稅”,并引《元典章·戶部》案例:“江南茶鹽酒醋等課,俱折收至元鈔”。曆史學者陳高華在《中國經濟通史·元代經濟卷》中指出,課鈔制度反映了元代貨币財政的成熟,但過度依賴發鈔彌補赤字,最終導緻通貨膨脹。
延伸知識:課鈔常與“折色”(實物稅折算貨币)并行。如鹽課原納實物,至元十九年後“聽民以鈔輸納”,每引鹽課鈔從30貫漸增至150貫(據《元史·鹽法》)。這一變革加速了貨币流通,也加重了民衆負擔。
參考資料:
“課鈔”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kè chāo,主要用于古代語境中,具體含義如下:
總結來看,“課鈔”是古代賦稅制度的産物,專指以貨币形式征收的稅金,尤其盛行于元代。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元史》或《金史·食貨志》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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