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别具韻調。 唐 黃滔 《漢宮人誦洞箫賦》:“豈貫珠之歌同調,固如簧之言别韻。”
(2).送别時的吟詠。 明 湯顯祖 《送艾太仆六十韻》:“離心眷蘭菊,别韻起梧楸。”
别韻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可分為兩層核心含義,均與音韻學體系密切相關:
指在既定韻部系統之外獨立存在的韻部類别。此釋義強調其區别于主流韻書的獨特性:
例證:
《漢語大詞典》載:“别韻,另一韻類。” 如宋代《廣韻》将漢字分為206韻部,若某字未被收錄于官方韻書卻自成韻律,即可稱為“别韻”。在近體詩創作中,詩人偶用鄰韻通押(如東韻與冬韻互協),此類突破規範的現象亦被部分學者歸為“别韻”範疇。
指詩詞中區别于常規平仄格律的獨特聲韻組合,常見于古體詩或詞曲變體:
例證:
清代《佩文韻府》提及“别韻”可指非常規押韻方式。如杜甫《飲中八仙歌》中打破律詩單一韻部限制,多韻交替使用,形成特殊韻律結構,即屬此類表現。
“别韻”概念根植于中國傳統音韻學對韻部的精細劃分。曆代韻書(如《切韻》《集韻》)通過規範韻目确立标準讀音,而“别韻”則體現了實際語言中方言、古音殘留或藝術化處理的變體。現代研究中,王力《漢語詩律學》指出:“唐宋詩人所謂‘别韻’,實為對官方韻部系統的局部突破或補充。”
參考資料(基于權威辭書與學術著作):
“别韻”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指事物或言辭具有獨特的韻律或風格。該用法最早見于唐代黃滔的《漢宮人誦洞箫賦》:“豈貫珠之歌同調,固如簧之言别韻。”,通過對比“貫珠之歌”的和諧統一,突出“别韻”的獨特音調,強調其與衆不同的藝術表現力。
指在離别場景中創作的詩詞或吟誦。明代湯顯祖的《送艾太仆六十韻》中寫道:“離心眷蘭菊,别韻起梧楸。”,通過描繪離别時的自然景物,寄托情感,體現“别韻”作為送别文學載體的功能。
“韻”字本義指和諧的聲音或節奏(如、5提到“有節奏、情趣”),因此“别韻”可理解為“獨特的韻律”或“特定情境下的韻律表達”。該詞多用于文學評論或古典詩詞分析,現代使用頻率較低,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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