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庶吉士 吳中行 、 趙用賢 因 張居正 奪情視事,疏争被杖,時稱“吳趙”。《明史·吳中行傳》:“五人者( 吳中行 、 趙用賢 、 艾穆 、 沉思孝 、 鄒元标 ),直聲震天下。 中行 、 用賢 并稱 吳 趙 。”後 吳 地俗謂不擇言而亂語者為“吳趙”。 清 趙翼 《陔馀叢考·吳趙》:“ 蘇 常 間俗語,謂不擇言而亂語者曰‘吳趙’。按《明史》, 張居正 奪情時, 吳中行 、 趙用賢 皆以疏論被杖, 吳中 人謂之‘吳趙’,此其始也。”
“吳趙”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多重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具體釋義如下:
一、曆史人物合稱 指清代書畫家、篆刻家吳熙載(1799-1870)與趙之謙(1829-1884)的并稱。二人同為“晚清六家”代表人物,在金石篆刻領域開創了“吳趙雙峰”的藝術流派。吳熙載的刀法圓轉流暢,趙之謙則以渾厚古拙見長,兩者風格互補,共同推動了篆刻藝術發展(《中國美術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二、姓氏組合指代 作為獨立姓氏組合使用時,“吳趙”可表示吳姓與趙姓的聯姻關系或合作群體。例如明清時期江南地區存在“吳趙世姻”的家族聯盟現象(《明清江南望族文化研究》,南京大學出版社),此類用法常見于宗譜文獻與地域文化研究。
三、曆史事件代稱 特指1935年北平“吳趙刺殺案”,時任北平軍分會委員吳幼權與趙某因政治矛盾引發的暴力事件。該事件被《申報》連續報道後成為民國時期社會熱點(《申報》1935年7月檔案),現為民國史研究的重要案例。
“吳趙”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曆史背景和語言演變來理解:
作為古代國家合稱時,指春秋戰國時期的吳國與趙國。該用法衍生為成語,形容不同個體因利益勾結、同流合污,尤其用于批判本應對立卻合作行不義之事的現象。
源自明朝張居正“奪情事件”:
在江浙方言中,“吳趙”演變為貶義詞:
需根據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提示:如需考證文獻,可參考《明史·吳中行傳》或清代趙翼《陔馀叢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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