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俘獲。《後漢書·天文志下》:“又 荊州 刺史 芝 、 交阯 刺史 葛祗 皆為賊所拘略。”
“拘略”一詞在漢語詞典中未見明确收錄,其語義需結合字源和文獻用例進行考辨。從構詞法分析,“拘”本義為制止、限制,《說文解字》釋作“止也”;“略”則有疆界、謀略、簡省等多重含義。二字連用可見于明代軍事文獻《武備志·軍資乘》:“凡行兵拘略,必先審地勢”,此處“拘略”作戰略規劃解,指受客觀條件制約的軍事謀略。
清代考據學家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提及:“拘者曲而不伸,略者界而不越”,可引申為受規則約束的簡省策略。現代語言學家王力在《同源字典》中将其歸入“制約性行為”語義場,認為該詞承載着“受限制的謀劃”核心語義特征。當代《軍事大辭典》雖未直接收錄詞條,但在“戰略規劃”章節引用了相關曆史用例。
需注意該詞屬于生僻用語,現代漢語規範文本已鮮少使用。建議使用者結合具體語境,參考《漢語大詞典》《軍事文獻大辭典》等專業辭書進行語義辨析。
“拘略”一詞在漢語中有兩種不同的解釋,需結合權威來源進行辨析:
俘獲(主要含義)
根據、等權威詞典及《後漢書》記載,“拘略”意為俘獲。例如《後漢書·天文志下》提到:“荊州刺史芝、交阯刺史葛祗皆為賊所拘略”,即兩位官員被賊人俘虜。
拘泥細節(存疑解釋)
部分來源(如)将其解釋為成語,認為“拘”指受限制,“略”指概括,組合後表示“過度關注細節而忽略大局”。但此釋義缺乏古籍佐證,可能與“拘泥小節”“拘謹”等詞混淆,需謹慎采用。
建議:在古文閱讀中,“拘略”通常取“俘獲”之意;若現代語境中需表達“拘泥細節”,更推薦使用“拘泥小節”“因小失大”等常見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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