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刑罰分明。《國語·吳語》:“大夫 苦成 進對曰:‘審罰則可以戰乎?’”《新唐書·魏徵傳》:“若欲令君子小人是非不雜,必懷之以德,待之以信,厲之以義,節之以禮,然後善善惡惡,審罰而明賞,無為之化,何遠之有。”
“審罰”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可結合多個來源綜合解析如下:
古文獻用例:
詞義延伸:
注:該詞屬于文言詞彙,現代口語中已較少使用,相關釋義以權威典籍和辭書為準。如需深入探究,可參考《國語》《新唐書》等文獻原文。
審罰是一個漢字詞,它的意思指的是審判和處罰。審指的是審查、審理,罰則是懲罰、處罰的意思。
審字的部首是言字旁,罰字的部首是罒字旁。它們都是屬于常用的漢字部首。
審字共有9畫,罰字共有10畫。
審罰這個詞是由兩個獨立的漢字組合而成的。審這個字來源于古代文字象形,表示耳朵豎起在聽,象征審問和審判。罰這個字也是古代文字象形,用來表示用刑來懲罰犯罪的行為。
在繁體中,審罰的寫法和簡體一樣,沒有變化。
在古代,審和罰的字形有所不同。審在古時候叫做“讠闩”,形狀像一個耳朵旁邊加上兩個小的弧線。罰在古時候叫做“罒”,形狀像一個四角形的網。
1. 法官需要審罰此案。
2. 他因犯罪被判處嚴厲的審罰。
審判、審訊、審理、審查、處罰、判罰
審判、懲罰
寬恕、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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