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ood omen;propitious sign] 吉祥的征兆
吉祥的征兆。 唐 薛用弱 《集異記補編·李納》:“ 祐 但以薦奠畢,擲樗蒲投具,得吉兆告 納 。”《三國演義》第七回:“忽一日,狂風驟起,将中軍‘帥’字旗竿吹折。 韓當 曰:‘此非吉兆,可暫班師。’” 清 李漁 《奈何天·師捷》:“他住的是 鳳凰山 ,咱擺的是百鳥朝鳳陣,倒替他做了吉兆。” 葉君健 《火花》二三:“但生孩子是為了傳宗接代,還是一樁大事,得讨一個吉兆。”
“吉兆”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吉兆(拼音:jí zhào)指吉祥的征兆,即預示好運或順利的迹象。例如《三國演義》中提到“帥旗折斷”被視作“非吉兆”,反襯出吉兆與災禍預兆的對比。
“吉兆”為偏正式合成詞(“吉”修飾“兆”),屬名詞性,多作賓語或主語。其權威釋義可參考《漢典》《樂樂課堂》等來源。
吉兆是一個常用的漢字詞語,表示好的預兆或者好的征兆,通常用于形容吉祥、幸運的事物。
吉兆的字形由“口”和“十”組成,《康熙字典》将“吉”字歸在口部,表示音和口相關。在拼音中,吉的拼音為“jí”,兆的拼音為“zhào”。吉兆的總筆畫數為 7。
吉兆的字源可以追溯至先秦時期的《說文解字》,最早的文字形态為象形,刻畫了天空中出現的吉祥鳥。
在繁體字中,“吉”保留了原始的字形,而“兆”則由兩個艹字旁和一個自己獨立的“十”字組成。
古代漢字中,吉兆的寫法也有一些變化。在古代文獻中,吉字被寫作“吉福”,表示吉祥和福氣。兆字則有多種寫法,包括“沼”、“招”、“诏”等,意味預示和吉祥。
1. 他們結婚當天天空出現一隻吉祥鳥,這是個好吉兆。
2. 這個年輕人在事業上取得了***************,真是個吉兆。
3. 他的順利畢業是他家族的吉兆,代表他們家将有好運降臨。
吉祥、吉利、兆頭、兆圖、兆示、前兆。
好兆頭、吉祥如意、幸運。
兇兆、厄運、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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