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署名。 唐 代太常寺之别稱。 清 梁章鉅 《稱謂錄·太常寺》:“《天中記》:‘太常, 唐 曰司禮寺,又曰禮院。’案《宋史·職官志》 宋 初别置太常禮院,雖隸本寺,其實專達,有判院同知院四人,寺與禮院事不相兼。 康定 元年置判寺同判,寺始并兼禮院事。 元豐 正名,始專其職。”
“禮院”是古代中國的官署名,主要用于掌管禮儀事務。其具體含義及演變如下:
禮院是由“禮”(禮儀規範)和“院”(機構)組成的複合詞,字面含義為“負責禮儀的機構”。 在唐代,它是太常寺的别稱,主要負責國家祭祀、典禮等禮儀活動。
禮院的核心職責包括:
在文學作品中,“禮院”有時也代指學術機構(如書院),但這一用法較少見。
禮院是中國古代禮制體系的重要執行機構,其設置反映了傳統社會對禮儀的重視。若需進一步了解唐代至宋代官職變遷,可參考《宋史·職官志》等文獻。
《禮院》是指為祭祀、宴會或儀式等而設立的場所,也可以表示為修習禮儀的機構或學校。
《禮院》的部首是示,拆分後的部首是礻和示。筆畫數為11畫。
《禮院》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表示為進行祭祀或儀式等活動而設立的場所。如今,這個詞也可以用來指代一些專門培養學生修習禮儀的學校或機構。
《禮院》這個詞的繁體字是禮院。
在古時候,漢字《禮院》的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其中“禮”字常以“行”代替,而“院”字則通常寫作“苑”或“院”。
1. 這個國家的禮院是培養學生修習傳統禮儀的地方。
2. 在古代,皇宮裡的宴會通常在禮院舉行。
3. 修習禮儀已成為該學校禮院的一項重要課程。
禮儀、禮貌、禮讓、禮堂、禮節、禮品、院校、院子、院長、學院
禮廟、廟宇、禮堂、禮拜堂、禮堂廳
廟典、神殿、威嚴廳、宴會廳、普通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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