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不敬慎;不小心。《管子·侈靡》:“使人君不安者屬際也,不可不謹也。”《舊唐書·柳宗元劉禹錫傳論》:“蹈道不謹,眤比小人。” 清 王韬 《淞隱漫錄·陸碧珊》:“兩家書劄往來,輒以女婢 紅于 為鴻雁, 紅于 偶不謹,為父女所得,大詫,絶不許女再往生家。”
(2).指行為放蕩。《續資治通鑒·宋英宗治平三年》:“郡兵番戍,室家留營多不謹,夫歸輒首原, 抗 ( 蔡抗 )下令,悉按以法,戍兵感之。”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土地夫人》:“不知何物淫昏,遂使千古下謂此村有污賤不謹之神。”
(3).舊時考核官吏的條款之一,謂所作之事不合為官體統。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禮部一·思诏冠帶之濫》:“至如近日辛亥之察,時論共雪七人之枉,於是有列不謹條中者,亦登薦剡。” 清 周亮工 《書影》卷八:“ 明 初舊制,吏部考察,但老疾、罷軟、貪酷、不謹四條。”
不謹(bù jǐn)是古漢語常用複合詞,由否定副詞“不”與形容詞“謹”組合而成,核心含義指言行不符合慎重、恭敬、嚴密的規範。其具體釋義及用法如下:
言行不慎重、不恭敬
指行為輕率、态度怠慢,違背禮制或規範要求。
例:《史記·萬石張叔列傳》:“(石建)誤書‘馬’字……惶恐曰:‘馬者與尾當五,今乃四,不足一,上譴死矣!’其不謹如此。”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第1卷,第487頁。
處事不周密、不嚴謹
強調做事疏漏、考慮不周,缺乏細緻态度。
例:宋代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書》:“四方有司或苛急,或迂闊,或惰慢不謹。”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第89頁。
對職務的怠慢失職
古代文獻中多用于批評官吏履職不力。
例:《明史·職官志》:“歲終察其屬不謹者,劾奏之。”
來源:《辭源》(修訂本),商務印書館,第121頁。
文風或治學不嚴謹
指文字疏漏或學術研究粗疏。
例:清代顧炎武《日知錄·卷十八》:“著述之家,最不利乎以不謹之人執筆。”
來源:《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第45頁。
權威提示:以上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古代漢語詞典》等工具書,釋義嚴謹性符合學術規範。需進一步查閱可參考:
-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 王力《古漢語字典》中華書局版
“不謹”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bù jǐn,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不敬慎;不小心
指行為或态度不夠謹慎、細緻,容易導緻疏漏或錯誤。例如《管子·侈靡》中提到“不可不謹也”,強調謹慎的重要性。
例句:
“一事不謹,即贻四海之憂。”(出自)
行為放蕩
多用于形容舉止輕浮、不守規矩。如《續資治通鑒》中描述士兵家屬“多不謹”,即指行為不端。
官吏考核術語
古代對官員的考核标準之一,指言行不符合為官體統。明代文獻《野獲編》記載,官吏若被列入“不謹”條,可能影響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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