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捕捉。 唐 柳宗元 《三戒·永某氏之鼠》:“假五六貓,闔門撤瓦灌穴,購僮羅捕之,殺鼠如丘。”
羅捕(luó bǔ)是漢語中的複合動詞,最早見于古代文獻,核心含義指“用網具或計謀捕捉獵物”,後引申為“有策略地追捕人或事物”。從構詞角度分析,“羅”指網狀器具,《說文解字》釋為“以絲罟鳥也”,《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明确标注其捕獵工具屬性;“捕”則為捉拿動作,《康熙字典》引《廣韻》作“捉也”。二者結合後,詞義既保留物理捕捉(如《東雅堂昌黎集注》載“機羅捕雀”),也發展出抽象含義,明清小說中常見“羅捕奸細”等軍政用法。現代漢語中該詞使用頻率降低,多出現在曆史文獻研究領域,《漢語大詞典》将其列為“書面語詞”,建議使用者注意語境適配性。
“羅捕”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以從字面和引申兩個層面理解:
字面解釋
由“羅”(捕鳥的網)和“捕”(捕捉)組成,原指用羅網捕捉鳥類,後泛指搜索捕捉或多方圍捕的行為。例如唐代柳宗元《三戒·永某氏之鼠》中提到“購僮羅捕之,殺鼠如丘”,描述大規模捕殺老鼠的場景。
引申意義
在成語用法中,常比喻通過計謀或策略捕捉人或事物,既可用于褒義(如稱贊策略高明),也可用于貶義(如指責不擇手段)。
實際行為
指具體的圍捕行動,如古代文獻中抓捕罪犯或清除害獸(如上述柳宗元捕鼠的例子)。
抽象比喻
現代語境中多用于形容解決問題時采取的策略,例如:
經典出處
最早見于唐代柳宗元《三戒·永某氏之鼠》,描述用貓和人力全面捕鼠的過程,體現“多方協作、徹底清除”的含義。
現代用法
可用于描述治安、商業競争等場景,強調系統性或策略性,如“羅捕罪犯”“羅捕商機”等。
“羅捕”兼具具體行動與抽象策略的雙重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其褒貶傾向。其核心在于有組織、有計劃的捕捉或應對方式,既有曆史文獻的支撐,也適用于現代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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