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署名。 唐 代太常寺之别称。 清 梁章鉅 《称谓录·太常寺》:“《天中记》:‘太常, 唐 曰司礼寺,又曰礼院。’案《宋史·职官志》 宋 初别置太常礼院,虽隶本寺,其实专达,有判院同知院四人,寺与礼院事不相兼。 康定 元年置判寺同判,寺始并兼礼院事。 元丰 正名,始专其职。”
“礼院”是古代中国的官署名,主要用于掌管礼仪事务。其具体含义及演变如下:
礼院是由“礼”(礼仪规范)和“院”(机构)组成的复合词,字面含义为“负责礼仪的机构”。 在唐代,它是太常寺的别称,主要负责国家祭祀、典礼等礼仪活动。
礼院的核心职责包括:
在文学作品中,“礼院”有时也代指学术机构(如书院),但这一用法较少见。
礼院是中国古代礼制体系的重要执行机构,其设置反映了传统社会对礼仪的重视。若需进一步了解唐代至宋代官职变迁,可参考《宋史·职官志》等文献。
《礼院》是指为祭祀、宴会或仪式等而设立的场所,也可以表示为修习礼仪的机构或学校。
《礼院》的部首是示,拆分后的部首是礻和示。笔画数为11画。
《礼院》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表示为进行祭祀或仪式等活动而设立的场所。如今,这个词也可以用来指代一些专门培养学生修习礼仪的学校或机构。
《礼院》这个词的繁体字是禮院。
在古时候,汉字《礼院》的写法与现代稍有不同,其中“礼”字常以“行”代替,而“院”字则通常写作“苑”或“院”。
1. 这个国家的礼院是培养学生修习传统礼仪的地方。
2. 在古代,皇宫里的宴会通常在礼院举行。
3. 修习礼仪已成为该学校礼院的一项重要课程。
礼仪、礼貌、礼让、礼堂、礼节、礼品、院校、院子、院长、学院
礼庙、庙宇、礼堂、礼拜堂、礼堂厅
庙典、神殿、威严厅、宴会厅、普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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