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落的東西沒有人撿為己有。形容社會風氣很好。《史記·酷吏列傳》:“居歲餘,郡中不拾遺。”
"不拾遺"是漢語中常見的典故性表述,其完整形式為"路不拾遺",出自《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子産退而為政五年,國無盜賊,道不拾遺。"該成語核心含義指社會秩序良好,民衆道德高尚,即便物品遺失在道路上也不會被人拾取據為己有。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遺"指代"遺失之物","不拾"即"無人撿取",二者構成動賓關系的否定句式。這種表述通過具體行為折射社會整體風貌,常與"夜不閉戶"并列使用,構成中國古代對理想社會治理狀态的經典描述。
《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商務印書館,2021修訂版)明确指出,該成語在曆代文獻中多用于稱頌清明政治,如《資治通鑒》載唐太宗時期"海内升平,路不拾遺,外戶不閉"的盛世景象。現代漢語中常用于比喻社會治安良好、公民素質高尚的社會環境。
需要注意的是,此成語在實際應用中存在兩種常見變體:一是作為四字成語"路不拾遺"完整使用,二是作為"道不拾遺"的同義表述。兩者在《漢語成語大辭典》(中華書局,2018年版)中均被收錄,釋義基本一緻,體現漢語成語在曆史流變中的穩定性與變異性特征。
“不拾遺”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指失落的東西沒有人撿為己有,形容社會風氣良好,道德水平高。例如《史記·酷吏列傳》提到“郡中不拾遺”,即強調當地治安與民風極佳。
出處與典故
最早見于《史記·酷吏列傳》:“居歲餘,郡中不拾遺”,描述官員治理有方,百姓安居樂業的情景。部分說法(如)提及《論語·子罕》,但此來源置信度較低,主流文獻以《史記》為依據。
延伸含義
除描述社會風氣外,也體現個人道德高尚,強調不貪圖他人財物、堅守道義的原則。
相關表達
常與“夜不閉戶”連用,構成“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共同描繪理想的社會狀态。二者含義相近,但“路不拾遺”更側重公共環境的道德水準。
用法示例
多用于褒義語境,如:“此地民風淳樸,路不拾遺。”也可引申為對治理成效的贊美。
注:該成語讀音為bù shí yí,結構由“不”“拾”“遺”三字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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