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雷鼓、靈鼓、路鼓、鼖鼓、鼛鼓、晉鼓。《周禮·地官·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聲,以節聲樂,以和軍旅,以正田役。教為鼓而辨其聲用,以雷鼓鼓神祀,以靈鼓鼓社祭,以路鼓鼓鬼享,以鼖鼓鼓軍事,以鼛鼓鼓役事,以晉鼓鼓金奏。” 鄭玄 注:“雷鼓,八面鼓也。神祀,神祀天神也。靈鼓,六面鼓也。社祭,祭地祇也。路鼓,四面鼓也。鬼享,享宗廟也。大鼓謂之鼖,鼖鼓長八尺。鼛鼓長丈二尺。晉鼓長六尺六寸。”
六鼓是古代中國禮樂制度中六種特定形制的鼓類樂器,其名稱與用途最早見于《周禮·地官·鼓人》。據漢代經學家鄭玄注解,“六鼓”包括雷鼓、靈鼓、路鼓、鼖(fén)鼓、鼛(gāo)鼓、晉鼓,分别用于祭祀、軍事、宴飨等不同儀式場合。
從制度沿革看,六鼓體系形成于周代,體現了“禮樂相須為用”的治國思想(《中國古代音樂史稿》,楊蔭浏著)。現代考古發現如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戰國建鼓,可佐證周鼓形制演變。
“六鼓”一詞在漢語中有兩層含義,分别涉及古代樂器和軍事術語,以下是詳細解釋:
六鼓指古代六種用途不同的鼓,最早記載于《周禮·地官·鼓人》,具體包括:
這些鼓通過形制、尺寸和用途的差異,分别服務于祭祀、軍事、勞役等不同場合。
作為成語,“六鼓”讀作liù gǔ,源自古代戰争計時方式,特指黎明至上午九點的時間段。因黎明是軍隊發起總攻的時機,故引申為戰争的最後階段或決勝的關鍵時刻,也可比喻為“最後的努力階段”。
如需進一步了解每種鼓的形制或使用場景,可參考《周禮》原文及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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