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逼迫而痛苦不堪。《後漢書·袁安傳》:“ 永平 十三年, 楚王 英 謀為逆……是時 英 辭所連及繫者數千人, 顯宗 怒甚,吏案之急,迫痛自誣,死者甚衆。”
迫痛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語義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權威詞典與古籍用例中明确考據:
《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釋義為:
迫痛(pò tòng):因壓迫或外力刺激而産生的劇烈疼痛感。
例證:
《三國志·魏書·華佗傳》載:“若病結積在内……便飲其藥,稍加迫痛。”(指藥物作用引發的内部痛感)
明代張介賓《景嶽全書》述:“針入穴,必待氣至而迫痛,乃可出針。”(針灸引發的痛感)
清代蒲松齡《聊齋志異·卷三》:“杖瘡迫痛,夜不成寐。”(杖刑後傷口劇痛)
該詞屬文言遺留詞彙,現代漢語中多被“劇痛”“刺痛”等替代,但仍見于中醫典籍或曆史文本解讀,強調外部誘因與疼痛的因果關系。
權威來源:
“迫痛”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綜合呈現:
迫痛(拼音:pò tòng,注音:ㄆㄛˋ ㄊㄨㄥˋ)指受逼迫而痛苦不堪的狀态,強調因外界壓力或強制行為導緻的身心痛苦。
該詞在古籍中可見明确記載。例如《後漢書·袁安傳》描述了東漢永平十三年楚王劉英謀逆案中,數千人受牽連,官吏嚴刑逼供導緻“迫痛自誣,死者甚衆”。此例體現了該詞常用于描述高壓環境下被迫屈從的極端痛苦情境。
當代使用頻率較低,常見于曆史文獻分析或特定文學表達中。需注意與近義詞“壓迫”“苦痛”的語境差異——前者更強調壓迫行為與痛苦結果的直接關聯性。
(注:相關古籍例證可參考《後漢書》原文或權威曆史文獻。)
白圭之玷半塗襃成波浪撤除臣下喘氣德耀地媪滴笃班動腦子販弄燔玉剛質公旬管窺筐舉國共寒飂宏器禍媒火米鹣钗江叟吉蔔賽讦誕解說嗟詠軍丁抗然檻獸良師诤友鄰姻六尺輿輪崇馬臉沒搭撒盟友門中人惱聒黏結排磕仆虜乞奪七閩瓊林宴乞師起儛氣宇軒昂搉易儒域善草世華骕骦談筵淘渌偷雞盜狗頽沲文弛武玩問題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