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 subordinate to;be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r command of] 受統轄;從屬
直轄市是直接隸屬*********的市
(1).指百姓。《韓非子·難勢》:“ 堯 教於隸屬,而民不聽;至於南面而王天下,令則行,禁則止。”也指低賤的人。 晉 葛洪 《抱樸子·诘鮑》:“然則隸屬役禦,由乎争彊弱而校愚智。”
(2).受管轄;從屬。 晉 潘嶽 《上關中詩表》:“ 齊萬年 編戶隸屬,為日久矣,而死生異辭,必有詭謬。”《周書·齊炀王憲傳》:“且近代以來,又有一弊,暫經隸屬,便即禮若君臣。” 唐 韓愈 《論淮西事宜狀》:“或被分割隊伍,隸屬諸頭。” ********* 《患難馀生記》第三章:“生活書店雖非救國會所出資創辦的,也不是在組織上直接隸屬于救國會的,但對于救國主張在原則上或精神上卻與救國會共鳴。”
“隸屬”是一個漢語動詞,指某事物或個體在法律、組織或體系中處于從屬地位,接受更高層級主體的管轄或支配。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其核心含義可分解為兩點:一是在行政或法律框架下的歸屬關系,例如“該機構隸屬教育部”;二是抽象層面的依附性,如“方言隸屬民族語言體系”。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隸”原指古代附屬的仆役,後引申為附屬關系;“屬”表示歸屬或類别。兩字組合後強化了從屬性質,常見于公文、學術文獻及法律條文。例如《漢語大詞典》引用《新唐書·百官志》中“州縣隸府”,說明其曆史用法與當代行政術語的延續性。
該詞的典型用法包括:
近義詞辨析方面,“附屬”側重物質層面的依附(如“附屬醫院”),“隸屬”更強調法定或制度性歸屬;“歸屬”則偏向抽象的所有權關系。據《現代漢語近義詞詞典》對比分析,三者不可完全替代。
“隸屬”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lì shǔ,其核心含義為受管轄或從屬。以下是具體解釋:
從屬關系
指某個實體(如區域、機構、個人等)在權力、管理或組織上受另一個更高層級的實體管轄。例如:直轄市直接隸屬國務院。
結構特點
作為動詞,通常以“隸屬+上級主體”的形式出現(如“隸屬某部門”),或與“于”連用構成“隸屬于”(如“某機構隸屬于某集團”)。
古代含義
在《韓非子·難勢》中,“隸屬”指代低賤的仆役或百姓,如“堯教于隸屬,而民不聽”。晉代文獻(如《抱樸子》)也用于描述被統治的群體。
現代用法
現代多用于行政、組織等正式語境,強調上下級管轄關系,例如“住院處隸屬醫務處”。
從屬、附屬、歸屬()。
如需更完整的古籍引用或例句,可參考《韓非子》《抱樸子》等文獻(來源:、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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