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聚訟。 明 唐順之 《薛翁八十壽序》:“其貧者鼓刀筆,工獄書,家為胥吏以機變嚣訟為常,故其所争不能錐匕,而骨肉且反目矣。”
嚣訟(xiāo sòng)是一個漢語成語,其詳細解釋如下:
由“嚣”(喧嘩吵鬧)和“訟”(争論、訴訟)組合而成,形容争論不休、争吵激烈的場景,尤其指聲音嘈雜的紛争。
多用于描述政治、法律或商業等領域中的激烈争議,例如:
最早見于明代唐順之《薛翁八十壽序》:“其貧者鼓刀筆,工獄書,家為胥吏以機變嚣訟為常……”(指底層百姓因瑣事頻繁訴訟,導緻骨肉反目)。
該詞強調争論的“喧鬧性”和“持續性”,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貶義色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權威古籍。
《嚣訟》一詞源于漢語,是一個形容詞,用來形容某種場景或狀态下的喧嘩争吵、争訟糾紛的情景。
《嚣訟》的拆分部首是口和言,共有12個筆畫。
《嚣訟》一詞最早出現在《左傳》一書中,這是一部記錄戰國時期曆史的書籍,用以描述當時社會動蕩和各諸侯國間的争鬥不休。
《嚣訟》的繁體字為「囂訟」。
在古時候,「嚣訟」的寫法與現在基本一緻,沒有太大的差異。
1. 會議現場一片嚣訟聲,無法做出任何決定。
2. 雖然争論激烈,但是大家都沒有落入到無休無止的嚣訟之中。
1. 嘈嚣:形容喧嘩、嘈雜的聲音。
2. 争訟:形容為了争奪利益或權力而進行的口頭或法律上的糾紛。
1. 紛争:形容各方之間的争議和争端。
2. 争執:形容雙方為了自己的觀點而進行激烈辯論。
1. 和解:形容雙方通過妥協和談判解決糾紛。
2. 和睦:形容雙方關系融洽,沒有紛争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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