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文書畫等的格局法式。 唐 張懷瓘 《書斷·蔡邕》:“工書,篆隸絶世,尤得八分之精微,體法百變,窮靈盡妙,獨步今古。” 唐 賈躭 《賦虞書歌》:“衆書之中 虞 書巧,體法自然歸大道。”《新唐書·裴休傳》:“能文章,書楷遒媚有體法。”參見“ 體裁 ”。
"體法"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體"與"法"的核心義項進行解析。根據漢語詞典及專業典籍的釋義,可歸納為以下三層含義:
指漢字書寫時遵循的形體規範與技法規則,強調筆畫的間架結構(體)和書寫規律(法)。
典籍依據:
唐代孫過庭《書譜》提出"體法百變,而妙理無二",強調在遵循基本法則(法)的前提下追求字體形态(體)的變化。清代包世臣《藝舟雙楫》亦論及"體法雙修",指字形構造與用筆技法的統一訓練。
來源:孫過庭《書譜》(中華書局點校本卷上);包世臣《藝舟雙楫·述書》。
特指文章體裁的格式要求與創作準則,如詩歌的格律、骈文的句式等。
典籍依據:
南朝劉勰《文心雕龍·定勢》載:"因情立體,即體成勢",闡明根據内容選擇文體(體),并遵循該文體的創作法則(法)。宋代《唐子西文錄》更直接指出"詩文各有體法,不可相亂"。
來源:劉勰《文心雕龍·卷六·定勢》(人民文學出版社校注本);強幼安《唐子西文錄》(曆代詩話續編本)。
在詩詞領域專指近體詩的平仄、對仗、押韻等格律規範。
典籍依據:
元代楊載《詩法家數》強調"凡作律詩,體法須謹嚴",明代胡震亨《唐音癸籤》亦分類解析"七言體法""五言體法"等具體規則。
來源:楊載《詩法家數》(中華書局《曆代詩話》本);胡震亨《唐音癸籤·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排印本)。
需注意該詞屬專業術語,多出現于藝術理論及古典文論領域,現代漢語日常使用頻率較低。其核心邏輯始終圍繞"形式載體(體)"與"規則方法(法)"的辯證統一,這一概念體系可追溯至《周易·系辭》"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的哲學框架。
來源:十三經注疏本《周易正義·系辭上》。
“體法”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藝術或文學創作中的規範與結構。以下是綜合多來源信息的詳細解釋:
“體法”指詩文書畫等藝術形式中形成的格局法式,即創作時遵循的體裁規範、結構法則或藝術表現形式。例如唐代張懷瓘《書斷》提到蔡邕書法“體法百變,窮靈盡妙”,即強調書法中的章法變化與精妙法則。
該詞最早見于唐代文獻,如賈躭《賦虞書歌》提到“體法自然歸大道”,強調藝術法則需符合自然規律,體現了中國古代藝術理論中“法度”與“自然”的統一觀。
若需進一步考證具體古籍用例,可參考《書斷》《新唐書》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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