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惑亂君主。還,通“ 營 ”。《荀子·成相》:“曷為罷,國多私,比周還主黨與施。” 王先謙 集解引 王念孫 曰:“還讀為營。比周營主,謂朋黨比周以營惑其主也。”
(2).歸還給主人。《南齊書·明帝紀》:“詔省 新林苑 ,先是民地,悉以還主,原責本直。” 明 田汝成 《西湖遊覽志馀·委巷叢談》:“其時火逼,諸丐者争為搬挈家資,火息,盡以還主。”
“還主”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語境和曆史文獻理解。以下是詳細解釋:
迷惑君主(通假用法)
這裡的“還”通“營”,意為“迷惑、惑亂”。指臣子或勢力通過結黨營私、權謀手段擾亂君主判斷。
歸還主人(本義)
指将物品、土地等物歸原主,強調歸屬權的複位。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荀子集解》《南齊書》等原始文獻(綜合參考、)。
《還主》是一個成語,意思是回歸或恢複原主。它可以用來形容一個人或一件事物重新回到本來的歸屬或狀況。
《還主》這個成語由“辶”和“主”兩個部首組成。其中“辶”是走路的意思,表示運動的動作,而“主”則表示掌控或擁有的意思。總共組成此成語的部首和筆畫數量分别為:辶(3畫)+ 主(5畫)。
《還主》這個成語出自《尚書·書呓》的詩句:“道中射魚,算所覆轍;歸命未晚,何必還主。”有時也可見于古代文獻或古籍中。在繁體字中,這個成語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都是“還主”。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有一些與現代寫法有所不同的地方。對于《還主》這個成語來說,古時的寫法是略有變化的。例如,常用的古代寫法為“還主”。雖然字形有所差異,但它仍然表示相同的意思。
1. 他經曆了許多困難,但最終還是順利還主了原先的公司。
2. 這個項目最初遇到了許多問題,但我們通過努力終于還主了成功的軌迹。
組詞:歸還、主導、還原。
近義詞:收複、奪回、取回。
反義詞:離去、丢失、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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