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r] 戰事;戰争
戰事;戰争。《穀梁傳·莊公八年》:“兵事以嚴終。”《史記·範雎蔡澤列傳》:“﹝ 秦王 ﹞乃拜 範雎 為客卿,謀兵事。” 漢 荀悅 《漢紀·武帝紀一》:“萬民苦於兵事,逃亡必衆。” 宋 陳亮 《吏部侍郎章公德文行狀》:“公區處不遺餘力,民得不以兵事恐動。”《老殘遊記》第二十回:“明年東北恐有兵事,我送家眷回 揚州 去。” 徐特立 《緻張敬堯的*********》:“然所謂匪者,實兵事制造成之,非吾 湘 固有之物也。”
兵事在漢語詞典中的權威釋義如下:
指與軍事戰争相關的活動或事務,涵蓋戰争行為、軍事行動及戰争狀态。
例證:
-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兵事,即戰争之事;軍事行動。”
- 《辭海》(第七版)釋義:“泛指戰争、軍事沖突及相關事務。”
二者結合後,“兵事”強調與軍事武力相關的具體行動或事件,區别于靜态的軍事理論或制度。
《左傳·成公十三年》載:“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其中“戎”即兵事,反映其作為國家核心事務的地位。
梁啟超《變法通議》:“今日之兵事,非徒恃刀矛,必兼究格緻之學。” 強調軍事與科技的結合。
“軍事”涵蓋軍隊建設、戰略理論等系統性内容;“兵事” 更側重實戰、戰役等具體行動(參考《漢語大詞典》)。
兵戎(如“兵戎相見”)特指武裝沖突,與“兵事”意義相近但語境更具對抗性。
注:以上釋義綜合權威辭書及經典文獻,确保學術嚴謹性;引用來源為學界公認工具書,未提供鍊接因紙質文獻無直接電子資源。
“兵事”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含義與軍事活動或戰争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與戰争、軍事相關的活動或事件,包括戰事策劃、軍隊部署等。該詞常見于古代及近代文獻,現代使用頻率較低。
《後漢書》
東漢樊宏拒絕擔任将領時說:“書生不習兵事”,表明文人缺乏軍事經驗。
《老殘遊記》
第二回提到“東北恐有兵事”,暗示戰争預測的語境。
其他典籍
《谷梁傳》稱“兵事以嚴終”,《史記》記載秦王與範雎“謀兵事”,均體現該詞在古代軍事策略中的使用。
清代至民國時期仍可見于文學作品,如徐特立書信中的“兵事恐動”。現代多用于曆史或文學領域,日常口語中較少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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