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宋 時中書省、門下省均設吏房。掌官吏任免、升降、賞罰及差官文書等事。參閱《新唐書·百官志一》、《宋史·職官志一》。
“吏房”是中國古代官署機構名稱,其含義和職能在不同曆史時期及行政層級中有所差異,具體解釋如下:
“吏房”是唐宋時期中央機構中書省、門下省下設的部門,主要負責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賞罰及文書管理。其名稱由“吏”(官員)和“房”(機構)組合而成,體現了人事管理的核心職能。
中央層級的吏房
在唐宋時期,中書省、門下省的吏房掌管全國中高級官員的選拔與考核,包括起草任免文書、記錄官員政績等,類似現代組織部門。
例如,《新唐書·百官志》記載,吏房需“核官員資曆,定升降去留”,可見其權力集中。
地方層級的吏房
明清時期,地方縣衙設“六房”之一的吏房,職能更貼近基層:
吏房作為人事管理機構,對官員仕途影響深遠,但也存在弊端。例如,清代縣衙吏房人員因熟悉律例和行政流程,常架空知縣權力,甚至貪腐弄權。盡管如此,它在維護古代行政體系運轉中仍發揮了關鍵作用。
從職能上看,中央吏房類似組織部與人力資源部的結合體,而地方吏房則接近縣級人事局。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文獻依據,可參考《新唐書·百官志》《宋史·職官志》等史料。
《吏房》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指的是古代官府中辦理文書、處理案件的地方。它由"吏"和"房"兩個字符組成,"吏"指的是古代的官員,"房"則表示建築物或房屋。
《吏房》的拆分部首是“口”和“戈”,它們分别位于左右兩邊。其中,“口”部表示了與口有關的意思,“戈”部則表示了與戈有關的意思。根據部首的位置和筆畫的數目,可以對其進行索引和字典查找。
《吏房》一詞源于古代漢字的發展演變過程。在繁體字中,吏房的寫法沒有發生大的變化,仍然是以"吏房"兩個字來表示。
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所以其寫法也存在一定差異。在古時,"吏房"的寫法可能會稍有不同,但大緻上仍然能夠識别出來。
1. 古時候,吏房是官府中最重要的地方,是處理案件、收集證據的地點。
2. 來官府報案,直接去吏房找官吏負責處理。
3. 這個案件經過吏房的審查後,才能夠進入下一個階段的訴訟。
1. 吏署:古代官府中辦理文書、處理案件的機構。
2. 吏員:古代的官員、官吏。
吏署、官廳、辦公室
民居、私宅、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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