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oor;depressed] 生活貧窮而困難的
貧困之家
敬亭喪失其資略盡,貧困如故時,始複上街頭理其故業。—— 清· 黃宗羲《柳敬亭傳》
貧苦窮困。《韓非子·奸劫弑臣》:“夫施與貧困者,此世之所謂仁義;哀憐百姓,不忍誅罰者,此世之所謂惠愛也。” 漢 劉向 《新序·雜事二》:“餘衍之蓄聚於府庫者,境内多貧困之民。” 宋 範仲淹 《答手诏條陳十事》:“今百姓貧困,冗官至多,授任既輕,政事不舉。” 艾青 《雙尖山》詩:“一個世界兩條道路,一條走向愚昧貧困,一條走向繁榮富強。”
"貧困"是現代漢語中表示經濟匮乏狀态的核心詞彙。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的定義,該詞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指生活困難,缺少必需的物質資源(來源:《現代漢語詞典》);二是指精神層面的貧瘠狀态(來源:《應用漢語詞典》)。
從構詞法分析,"貧"字在甲骨文中呈"分貝"結構,貝為古代貨币,分貝即財富分割殆盡之意(來源:《漢字源流字典》)。"困"字由"囗"與"木"組成,象形為樹木受困于圍欄難以生長,引申為受限制的艱難處境(來源:《說文解字注》)。
權威辭書《漢語大詞典》收錄了該詞的曆時演變:唐代已見"貧困"連用,白居易《議救濟事宜疏》載"民多貧困而吏不加恤",宋代《太平廣記》記載"家甚貧困",均指向物質匮乏的基本義(來源:《漢語大詞典》)。
該詞的現代用法包含三個維度:
相關術語體系包含:
“貧困”是一個綜合描述物質與精神匮乏狀态的社會性概念,其含義可從以下四個維度解析:
貧困指個人或群體在經濟資源與精神資源上的雙重匮乏狀态,表現為基本生活需求無法滿足(如食物、衣物、住房等),同時缺乏社會參與、文化教育等精神發展機會。這種狀态既包含客觀物質短缺,也包含主觀能力缺失,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瑪蒂亞·森提出的“可行能力貧困論”強調,貧困本質是創造收入能力和機會的缺失。
中國現行貧困線以2011年制定的2300元/年(不變價)為基準,該标準會結合經濟發展水平調整。國際層面則更多采用多維貧困指數,涵蓋教育、健康、生活水平等指标。
通過上述分析可見,現代貧困概念已突破單一經濟維度,轉向關注人的全面發展能力與社會公平機制。如需了解更多學術定義,可查閱中湯森、奧本海默等學者的經典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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