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拉場子。藝人在廟會或市場中據地露天獻藝。 吳祖光 《闖江湖》第三幕:“沒有什麼事,我們一塊‘撂地’,一塊掙錢。”
“撂地”是傳統民間藝術表演形式,主要指藝人在廟會、集市或街頭空地進行露天演出,并通過敲鑼、吆喝等方式吸引觀衆。以下是詳細解釋:
“撂地”源自舊時街頭藝術表演形式,藝人選擇露天場地(如廟會、集市、村頭)進行演出,無需固定舞台,具有靈活性和流動性。其名稱中的“撂”意為“放置”或“占據”,“地”即指露天場地。
撂地表演按場地設施分為三等:
撂地多見于清末至民國時期,活動範圍集中在江浙、兩廣等地的鄉鎮和集市。藝人常因天氣影響(如“風來散,雨來亂”)而流動表演,道具輕便,團隊規模通常為1-5人。
“撂地”也稱作“拉場子”,兩者均指露天占場表演。現代語境中,該詞逐漸演變為對傳統街頭藝術的代稱。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漢典、搜狗百科等來源。
撂地(liào dì),是一種用于形容某人突然離開并丢下某物的行為。這個詞通常用于表達某人在憤怒、失望或激動的情緒下,突然放棄或離開某事物。
撂地的部首是手(扌),總共有9個筆畫。
撂地一詞源于晉代時期的《晉書·庾傳》中的一句話:“若非每日始撂地作,誰願在身死後效命為奴?”
撂地的繁體字為撂地。
古時候漢字寫法相對簡單,但撂地一詞的古代寫法與現代寫法基本一緻,沒有太大差異。
1. 他非常生氣地撂地而去。
2. 面對失敗,他情緒失控,撂地離開了。
撂拳(liào quán):指拳頭猛力擊打,用力較大。
撂下(liào xià):放下,離開。常用于形容某物或某人突然離去。
抛棄、放棄、離開
堅持、留下、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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