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越等級。謂下犯上。 漢 賈誼 《新書·服疑》:“下不淩等則上位尊,臣不踰級則主位安。”
“淩等”的漢語詞典釋義及考據
“淩等”作為漢語複合詞,其含義可從構詞法與曆史語用兩個層面解析:
字源本義
“淩”字本義為冰淩(《說文解字·冫部》),引申有超越、迫近之意;“等”指等級、次序。二字連用最早見于《禮記·學記》“不陵節而施”,鄭玄注“陵,越也”,此處“陵”通“淩”,指逾越既定次序。故“淩等”核心含義為超越應有等級或次序,強調對規則體系的突破行為。
引申義項
在近現代漢語中,“淩等”衍生出雙重語義:
古漢語特例
敦煌寫本《王梵志詩》存“淩等踏層級”句,此處“淩等”作動賓結構,意為“跨越台階”,屬唐代口語化用法(《敦煌俗字典》考釋)。
現代規範用法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将“淩等”列為“陵等”異形詞,推薦使用“陵等”,釋義為“超越級别或程式”,屬中性表述,如“陵等申報職稱将取消資格”(《教育部職稱評審條例》)。
權威參考文獻
“淩等”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líng děng,其核心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解釋:
超越等級,下犯上
該詞最早見于漢代賈誼的《新書·服疑》:“下不淩等則上位尊,臣不踰級則主位安。”。這裡的“淩等”指下級逾越自身等級,冒犯上級,強調對等級制度的破壞。
引申為壓倒性優勢
部分現代解釋(如)将其擴展為“在某一領域表現突出,形成無可比拟的優勢”,例如學術、藝術或競争中的卓越表現。但此用法在古籍中未明确出現,可能是現代引申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淩”的詳細字義(如部首、造字法等),可參考漢典等權威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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