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描繪人或物。 唐 王藹 《祖二疏圖記》:“ 吳郡 顧生 能寫物,筆下狀人,風神情度,甚得其态。” 唐 曹邺 《從天平節度使遊平流園》詩:“自憐不羈者,寫物心常簡。” 宋 曾鞏 《齊州雜詩》序:“雖病不飲酒,而間為小詩,以娛情寫物,亦拙者之適也。”
“寫物”是文學創作中的一種常見手法,指通過文字對具體事物(如自然景物、物品、動植物等)進行細緻描寫,以展現其特征、内涵或寄托情感。其核心在于通過觀察與想象,将客觀事物轉化為具有藝術感染力的文字表達。以下是具體解析:
客觀性與主觀性結合
既需準确描述事物的外形、質地、功能等客觀屬性,又常融入作者的情感體驗或象征意義。例如描寫“竹”,既寫其挺拔青翠的形态,也可引申為堅韌不屈的精神。
細節刻畫
強調對事物局部特征的捕捉,如顔色變化、紋理細節或動态過程(如“花瓣在風中顫動如蝶翼”)。
散文與詩歌
借物抒情或托物言志,如朱自清《荷塘月色》中對月下荷塘的細膩描寫,将景物與心境交融。
說明文與科普文章
側重客觀描述,如介紹動植物習性、器物構造時,需清晰準确,避免主觀情感。
寓言與象征寫作
賦予事物隱喻意義,如用“燈塔”象征希望,用“殘燭”暗示生命流逝。
若需分析具體文本中的寫物案例,可提供片段,我将進一步解讀其手法與意圖。
寫物是一個漢語詞語,通常用于描述描寫或創作物品、景物等客觀事物的文學作品或藝術創作。
寫物的部首是“欠”(qiàn),它屬于六書之一的象形字。寫物的總筆畫數為12畫。
寫物一詞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是漢代許慎所編纂的漢字字典。
寫物的繁體字為「寫物」,在繁體中,“寫”表示“寫作”,“物”表示“事物”。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寫物的字形稍有不同。它的“欠”部分通常寫作“厃”,即兩個橫豎相交的筆畫,表示欠缺、不足的意義。而“物”部分則與現代寫法相似。
1. 他以鮮明的細節描寫,将文學作品提升到了一個新的境界。
2. 這幅畫真實地寫下了大自然的風景,展現了作者對大自然的深刻觀察。
1. 筆寫:用筆寫出字迹或圖畫。
2. 寫作:創作文學、藝術作品。
3. 作品:指文學、藝術創作的産物。
描寫、創作、寫景、寫實
虛構、抽象、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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