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權宜之策 ”。為應付某種情況而采取的臨時措施。《後漢書·王允傳》:“杖正持重,不循權宜之計。”《醒世恒言·張孝基陳留認舅》:“前者老舅不知詳細,故用權宜之策,今已明白,豈有是理。” 清 馮桂芬 《借兵俄法議》:“用夷固非常道,不失為權宜之策。” 徐懋庸 《雞肋》三:“食鹽官賣,屯田國有,隻是戰時足食的權宜之計。”
“權宜之計”是一個漢語成語,指為了應對特殊情況而暫時采取的變通辦法。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該詞由“權宜”(暫時適宜)和“計”(方法)組成,字面含義為“臨時適用的策略”。它強調在特定場景下暫時妥協或變通,而非長遠或根本的解決方案。
出處與背景
最早見于《後漢書·王允傳》,描述東漢官員王允因過于堅持原則、不采用臨時策略而失去下屬支持。成語由此引申為應對突發或複雜情況的策略。
用法特點
常見使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應急措施,如企業管理、政策調整或個人困境中的暫時對策。例如:
“公司為渡過財務危機,裁員隻是權宜之計。”(來源:)
反義與擴展
反義詞為“百年之計”(長遠規劃)。實際應用中需注意權衡利弊,避免長期依賴權宜之計而忽略根本解決。
《權宜之計》是一個成語,意思是在臨時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或臨時解決辦法。通常用來形容在沒有更好的選擇或辦法的情況下所作出的權宜之計。
《權宜之計》的拆分部首是「木」和「言」。其中,「木」表示和木材有關的事物,而「言」表示和語言有關的事物。
總共有12畫,「權」部分有9畫,「宜」部分有3畫。
《權宜之計》這個成語最早出現在《晉書·禮志》一書中,是描述晉朝的權謀之計。後來逐漸流傳開來,成為漢語中常用的成語之一。
在繁體字中,「權」部分為「權」,「宜」部分為「宥」。
在古代漢字書寫時,「權宜之計」的寫法可能與現代略有不同。然而,這個成語的詞義并無變化。
1. 在人員不足的緊急情況下,我隻能采取了一些權宜之計來維持工作的進行。
2. 盡管這并非最佳解決方案,但在目前的情況下,權宜之計是唯一可行的選擇。
權謀、權志、權力、適宜、應宜等。
近義詞:權謀、臨時措施、權宜之策。
反義詞:正式措施、長遠規劃、周全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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