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描繪傳神。 唐 盧照鄰 《益州長史胡樹禮為亡女造畫贊》:“窮形盡相,陋 燕 壁之含丹;寫妙分容,嗤 吳 屏之墜筆。” 宋 蘇轼 《次韻答王定國》:“每得君詩如得書,宣心寫妙書不如。”
“寫妙”是漢語中一個融合藝術表達與審美評價的複合詞,由“寫”的描繪之義與“妙”的精微境界組合而成。該詞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兩層核心釋義:
一、技法層面的精微呈現
指通過筆墨、文字等藝術手段對事物進行生動傳神的刻畫。例如清代書畫理論家方薰在《山靜居畫論》中評述:“凡寫妙境,須得虛實相生之法”,強調藝術家需掌握虛實結合技巧方能呈現精妙之境。此釋義與《漢語大詞典》中“寫”的“描摹、圖寫”義項相承(來源:《漢語大詞典》)。
二、審美層面的玄遠境界
用于描述超越形似、直達神韻的藝術造詣。南朝劉勰《文心雕龍·誇飾》提出:“寫妙析微,律呂克諧”,将“寫妙”與音律和諧并論,揭示其蘊含的抽象美感特質(來源:劉勰《文心雕龍》)。現代學者錢鐘書在《管錐編》中亦引申為“既狀物之形,複攝物之神”的美學追求。
“寫妙”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描繪傳神”,強調通過文字或藝術手法生動、精妙地表達事物或情感。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析:
“寫”
此處指“描摹、表現”,如“寫生”“寫實”,強調通過文字或圖像再現事物特征。
“妙”
本義為“美好、神奇”,引申為“巧妙、精微”。例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妙”的字源或“寫妙”的具體用例,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古典文學評論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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