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攜貳”。1.離心,有二心。《國語·周語上》:“其刑矯誣,百姓攜貳,明神不蠲。” 韋昭 注:“攜,離;貳,二心也。” 漢 劉向 《說苑·辨物》:“國将亡……百姓攜貳,明神不蠲。” 魯迅 《<二心集>序言》:“在壞了下去的舊社會裡,倘有人懷一點不同的意見,有一點攜貳的心思,是一定要大吃其苦的。”
(2).指懷有離心的人。《後漢書·公孫述傳》:“發間使,召攜貳。” 清 魏源 《默觚下·治篇三》:“徒以甲車千乘,恫喝攜貳。”
“攜貳”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感的詞彙,現從詞源、釋義、用法三方面解析如下:
一、詞源與構成 該詞為動賓結構,由“攜”(攜帶、離心)和“貳”(二心)構成,最早見于《左傳·襄公四年》:“我德則睦,否則攜貳”,描述部族叛離行為。《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将其列為曆史詞,标注為書面語。
二、核心釋義
三、語言特征 現代多用于曆史文獻解讀,如《古漢語常用字字典》标注其現代使用率為低頻詞,常見于史學論文對古代政治關系的描述。構詞能力較弱,但保留在“攜貳之臣”“部衆攜貳”等固定搭配中。
注:本文釋義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華書局《十三經注疏》本《春秋左傳正義》。
“攜貳”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離心,有二心
指人或群體對原本效忠的對象産生背離或疑慮。例如《國語·周語上》提到“百姓攜貳”,韋昭注:“攜,離;貳,二心也。”。魯迅在《〈二心集〉序言》中也用此詞描述對舊社會的不滿情緒。
指懷有離心的人
如《後漢書·公孫述傳》中“召攜貳”,即招攬原本叛離的人。
“攜貳”多用于描述政治、軍事或人際關系中的背離現象,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權威解釋可參考《國語》《後漢書》及漢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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