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保守;保持。《左傳·襄公二十一年》:“昔陪臣 書 ,能輸力於王室,王施惠焉。其子 黶 ,不能保任其父之勞。” 明 李贽 《複京中友朋書》:“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隻此一字,便是 孔 門學派。能親便是生機。些子意思,人人俱有,但知體取,就是保任之擴充之耳。”
(2).擔保。《周禮·秋官·大司寇》“使州裡任之,則宥而舍之” 唐 賈公彥 疏:“雲使州裡任之者,仍恐習前為非而不改,故使州長裡宰保任乃舍之。” 宋 王安石 《上仁宗皇帝言事書》:“其次則恩澤子弟,庠序不教之以道藝,官司不考問其才能,父兄不保任其行義,而朝廷輒以官予之,而任之以事。”
(3).指擔保者。《續資治通鑒·宋神宗元豐三年》:“凡募弓箭手、 蕃 捉生、強人、山河戶,不以等樣,第募有保任年十七以上、弓射七鬥、任負帶者。”
(4).特指向朝廷推薦人才而負擔保的責任。《漢書·爰盎傳》“ 盎 兄 噲 任 盎 為郎中” 顔師古 注引 如淳 曰:“ 盎 為兄所保任,故得為郎中也。”《舊唐書·薛登傳》:“謹案 漢 法,所與之主,終身保任。 楊雄 之坐 田儀 ,責其昌薦; 成子 之居 魏 相,酬於得賢。”《宋史·選舉制六》:“保任之制。銓注有格。概拘以法,法可以制平而不可以擇才,故予奪升黜,品式具在,而又責官以保任之。”
(5).泛指保薦,推薦。 魯迅 《書信集·緻許壽裳》:“前幾天有 麟 信來,要我介紹他于 公俠 ,我複絕他了,說我和 公俠 雖認識,但尚不到薦人程度……倘與以保任,僨事亦不可知耳。”
(6).佛教語。禅宗謂涵養真性而運用之。 呂澂 《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禅宗》:“禅家這種态度的修養,是經過相當努力而有幾個階段的。粗淺些說,至少可分三層次第:最初要有迫切的尋求,其次湊泊悟解,發明心地,再次是‘保任’和‘行解相應’。” 呂澂 《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禅宗》:“禅家從悟解把握到踐行的本源以後,還須注意保任功夫。”
“保任”是一個多義詞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可從以下四個方面解析:
基本含義
指擔保、承擔責任或保證結果,常見于正式文書或法律場景。例如合同條款中明确“保任方需承擔連帶責任”。
曆史與古代用法
佛教禅宗術語
指修行者悟道後仍需涵養心性、保持境界的過程,即“保護任運”。如禅宗強調“保任功夫”以鞏固開悟成果。
其他引申義
可泛指保守、維持原有狀态,如明代李贽所言“保任之擴充之耳”,強調對内在精神的持守。
該詞核心圍繞“擔保”與“維持”展開,既用于現實責任約定,也涉及精神修養領域。具體釋義需結合上下文,尤其是曆史文獻與宗教語境中的特殊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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